|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人选确定
进入体检阶段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向低分排列顺序,按与报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同一岗位因考生考试总成绩并列超出招聘人数的,取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笔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加试方式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阶段考生名单与考试总成绩一同在锡林浩特市政府门户网、锡林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上公布。
2.组织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执行。由市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经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经市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向低分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3.考核
考核工作由市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核不合格的,经市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向低分的顺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
1.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2.将拟聘用人员情况在锡林浩特市政府门户网、锡林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限为7天。
3.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并由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提出处理意见。
4.公示后出现空缺名额的,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向低分的顺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1.经公示后确定聘用的应聘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2.受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要及时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本次新聘用人员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不得办理调动手续。
3.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被聘用者在试用期内,经所在单位考核,上级主管部门认定,不能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五、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根据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
(二)公开招聘期间,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锡市义务教育学校为按自聘教师身份报考人员出具虚假证明的,一经查实,除取消报考人员考试或聘用资格外,将严肃追究相关当事人及校长的责任。
(五)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六、咨询和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479——8108019(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79——8212556(市教育局)
举报电话:0479——8240907(市监察局)
0479——8108019(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08月内蒙古锡林浩特市公开招聘163名义务教育工作人员岗位表(初中) 2014年08月内蒙古锡林浩特市公开招聘163名义务教育工作人员岗位表(初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