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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统各单位:
为进一步充实华丰中心小学、华丰中心幼儿园师资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教育系统选配华丰中心小学、华丰中心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配原则
1.坚持个人自愿报名,学校择优推荐相结合原则;
2.坚持“总体稳定,个别调整,结构合理”的原则;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选配学校及学科名额
1.华丰中心小学:语文教师3名、数学教师3名、体育教师1名;
2.华丰中心幼儿园:幼儿教师5名。
三、条件要求
1.遵纪守法,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服从学校安排;
2.在本县农村学校任教满三年(2013年8月31日前入伍),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指国民教育学历);
3.近三年来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新任教师参加工作如期转正的,视为当年年度考核合格);
4.每位申报对象只能申报一个相应 的学科岗位。申报对象可依据毕业专业、专业技术职务和现任教学科申报学科岗位。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18-24日,申报对象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委托考试端口进行报名(网址:www.eeafj.cn)。
2.申报对象应填写《2016年华安县选配华丰中心小学、华丰中心幼儿园教师申报表》(附件1)。
五、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全省统一为2016年4月17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选配办法
采用笔试与量化考核相结合形式,择优选配。笔试成绩占60%,量化考核成绩占40%,总分100分。若出现同分情况,按专业成绩、考核量化积分、综合考试分依次优先考虑。
1.笔试:参加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科目、内容及成绩计算方法等按(闽教人〔2016〕5号)有关规定执行。
2.量化考核:(1)申报对象应依据量化积分细则(附件2),如实填写量化积分情况表(附件3),经个人自评、学校审核、签字盖章,同时将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于2016年4月15日前提交县教育局人事股备审,逾期不予受理;(2)县资格审查组将对申报对象进行资格审查、核实量化积分情况,并在规定时间内公布。
3.公示:经考察,被确定为拟选配人选的,在华安教育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有异议,影响选聘或弃权造成的缺额,按选配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相关要求
1.为加强对选配工作的领导、监督、管理,确保选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县成立2016年选配华丰中心小学、华丰中心幼儿园教师领导小组,抽调专人负责,选配工作全程接受县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的监督。
2.已聘为中级、高级教师职务的被选人,选配到新学校后应重新参加中、高级教师职务竞聘,若选配的学校没有中级、高级职务岗位,应自愿低聘。
原标题:华安县教育局关于2016年选配华丰中心小学、华丰中心幼儿园教师的通知
点击下载>>>
2016年华安县选配华丰中心小学、华丰中心幼儿园教师申报表
附件1:
2016年华安县选配华丰中心小学、华丰中心幼儿园
教师申报表
学校: 申报时间: 年 月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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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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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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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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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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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任教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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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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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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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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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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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选配
学校及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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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简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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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年何月
至何年何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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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何单位工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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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 何 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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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 明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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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调入单位中、高级教师职务数已满,应“高职低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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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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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由个人如实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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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意见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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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6年华安县选配华丰中心小学、华丰中心幼儿园
教师量化积分细则
一、小学、幼儿园教师量化积分为100分。
二、小学、幼儿园教师量化积分项目:
1.农村基层任教年限分,满分8分。
农村基层任教满五年的,每超一年得1分 ,封顶8分。(截止当年8月份,年减年计算)。
2.夫妻双方农村任教经历分,满分5分。
夫妻双方(结婚满五年,以结婚证为据)均在农村学校任教的得2分,每超一年加0.5分,夫妻只能一方享受,封顶5分。
3.外县籍教师农村任教经历分,满分5分。
外县籍教师在华安农村基层任教满四年得1分,每超一年加1分,封顶5分。
4.教绩分,满分30分。
取近三学年的逐学期教绩得分累计,具体教绩考核细则由基教股及教师进修学校等相关股室负责制定。
5.工作量得分,满分20分。
近三学年满工作量的,每学年按6分计,每学年平均每周工作量超1节,加0.5分;每学年平均每周工作量少1节,扣0.5分;无任课的不得分,每周工作量不含临时代课。
6.论文发表分,满分2分。
近三年来,校级0.5分/篇、县级1分/篇、市级1.5分/篇、省级及以上(含CN级)2分/篇,累加至满分2分。
7.荣誉得分,满分23分。
(1)专业理论培训分,满分7分。
县级骨干教师2分,县级名师3分;市级骨干教师4分,市级学科带头人6分;市级研究型名师、省级学科带头人7分,获得多种称号的取最高一项。
(2)综合表彰分,满分4分。
近三年来,校、镇级0.5分;县级1分;市级2分;省级3分;国家级4分。(专项表彰:县级0.5分;市级1.5分;省级2.5分;国家级3.5分)。
(3)指导教师获奖分,满4分。
近三年来,片区、县级二、三等奖0.5分、一等奖1分;市级三等奖1分、二等奖1.5分、一等奖2分;省级三等奖1.5分、二等奖2分、一等奖3分;国家级三等奖2.5分、二等奖3分、一等奖4分。
(4)专业技能比赛分,满分8分。
近三年来,校级一等奖、县级二、三等奖1分、县级一等奖1.5分;市级三等奖2分、市级二等奖3分、市级一等奖4分;省级三等奖5分、省级二等奖6分、省级一等奖7分、国家级8分。十佳教师视为同级别一等奖计分。
以上荣誉得分均根据(华教联[2015]5号)文件执行。
8.学历分(国民教育学历),满分4分。
本科以上学历得4分、专科学历得3分。
9.班主任分,满分3分。
近三年来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每年得1分。
2016年华安县选配华丰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教师量化积分细则
附件2:
2016年华安县选配华丰中心小学、华丰中心幼儿园
教师量化积分细则
一、小学、幼儿园教师量化积分为100分。
二、小学、幼儿园教师量化积分项目:
1.农村基层任教年限分,满分8分。
农村基层任教满五年的,每超一年得1分 ,封顶8分。(截止当年8月份,年减年计算)。
2.夫妻双方农村任教经历分,满分5分。
夫妻双方(结婚满五年,以结婚证为据)均在农村学校任教的得2分,每超一年加0.5分,夫妻只能一方享受,封顶5分。
3.外县籍教师农村任教经历分,满分5分。
外县籍教师在华安农村基层任教满四年得1分,每超一年加1分,封顶5分。
4.教绩分,满分30分。
取近三学年的逐学期教绩得分累计,具体教绩考核细则由基教股及教师进修学校等相关股室负责制定。
5.工作量得分,满分20分。
近三学年满工作量的,每学年按6分计,每学年平均每周工作量超1节,加0.5分;每学年平均每周工作量少1节,扣0.5分;无任课的不得分,每周工作量不含临时代课。
6.论文发表分,满分2分。
近三年来,校级0.5分/篇、县级1分/篇、市级1.5分/篇、省级及以上(含CN级)2分/篇,累加至满分2分。
7.荣誉得分,满分23分。
(1)专业理论培训分,满分7分。
县级骨干教师2分,县级名师3分;市级骨干教师4分,市级学科带头人6分;市级研究型名师、省级学科带头人7分,获得多种称号的取最高一项。
(2)综合表彰分,满分4分。
近三年来,校、镇级0.5分;县级1分;市级2分;省级3分;国家级4分。(专项表彰:县级0.5分;市级1.5分;省级2.5分;国家级3.5分)。
(3)指导教师获奖分,满4分。
近三年来,片区、县级二、三等奖0.5分、一等奖1分;市级三等奖1分、二等奖1.5分、一等奖2分;省级三等奖1.5分、二等奖2分、一等奖3分;国家级三等奖2.5分、二等奖3分、一等奖4分。
(4)专业技能比赛分,满分8分。
近三年来,校级一等奖、县级二、三等奖1分、县级一等奖1.5分;市级三等奖2分、市级二等奖3分、市级一等奖4分;省级三等奖5分、省级二等奖6分、省级一等奖7分、国家级8分。十佳教师视为同级别一等奖计分。
以上荣誉得分均根据(华教联[2015]5号)文件执行。
8.学历分(国民教育学历),满分4分。
本科以上学历得4分、专科学历得3分。
9.班主任分,满分3分。
近三年来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每年得1分。
2016年华安县选配华丰中心小学、华丰中心幼儿园教师量化积分情况表
附件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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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华安县选配华丰中心小学、华丰中心幼儿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