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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珠海市有关规定,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小学教师14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位于珠海市西部新城核心区,东临香港、澳门。金湾区围绕“率先转型升级、打造航空新城、建设幸福金湾”的总目标,抢抓珠海西部地区发展“大产业、大交通、大城建”三大机遇,努力将金湾建设成为全市装备制造业发展的主战场、西部生态新城的核心片区,打造全国一流的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全国重要的航空产业基地和全国较大影响的新能源产业基地。金湾区已成为产业特色鲜明、生态环境优良、经济社会蓬勃发展的现代化海滨新区。考生可登录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nwan.gov.cn)查询。
二、招聘对象、薪酬待遇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含在职在岗人员及国(境)外留学毕业生)。
(二)薪酬待遇
区内公办小学均为区财政补助一类事业单位,被聘用者服从调配,统筹安排到区内各公办小学,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招聘的教师如果符合《珠海市金湾区引进教育高端人才实施意见》中的规定,还可享受对应的优惠待遇,详见《珠海市金湾区引进教育高端人才实施意见》(附件1)。
(三)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③具备良好的品行,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④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2.专业条件:应聘人员除应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专业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附件2)]、学历学位、普通话水平等条件。详见《珠海市金湾区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3)。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个人报名—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组织考察—拟聘人选公示—聘用。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登录珠海市金湾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jwjy.net)的招聘栏目进行报名。要求如实详细填报相关报名信息后,及时修改查询密码,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网上进行资格初步审查,审查结果将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
自公告之日起开始报名,截止至2016年11月25日下午17:00。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16年12月10日(周六)上午9:30~11:30;笔试地点请留意笔试公告。
笔试为闭卷形式,统一组织,主要测试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等内容。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笔试结束后,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入围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时,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人数进行面试。若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选中最后一名有同分的,同分考生均 进入面试。考生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等事项在珠海市金湾区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事项说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足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不予开考或按实际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三)现场资格审查。
面试前对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面试人员须本人持身份证和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另行公布,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根据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对象。请可能递补人员做好现场资格审核的准备工作。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⑴ 《珠海市金湾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大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贴在报名表);
⑵身份证或户口簿、学生证;
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及教师资格证;
⑷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⑸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人员提交)
⑹各类获奖证书。
另,应聘人员须于进入体检环节前提交有效期内的计划生育证明(由户口所在地镇级及以上计生部门开具);
(四)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主要测试考生教育教学能力及综合素质等内容,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注】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所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五)成绩计算
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若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面试成绩仍然相同且影响到确定入围体检及考察人员或拟递补人员时,则对同分者再次面试,以再次面试的成绩确定名次。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并依其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参加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在珠海市金湾区教育信息网进行公布。
如遇有自动放弃或考试违规的入围人选,由金湾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拟递补人选。
拟递补人选的确定方法: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人员中,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名次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体检及考察
体检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金湾区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因体检、考察、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拟聘资格,且不作任何补偿。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报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人事调动、聘用等手续。
七、有关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珠海市金湾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7263977、7263395,监督投诉电话:0756-7263686。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
(三)有下列情形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2.不服从组织调配者;3.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4.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5.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6.放弃聘用资格者;7.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四)报名网址(http://59.38.32.189:8086/)。
原标题:珠海市金湾区2016年冬季面向社会(B类)公开招聘公办小学教师公告
点击下载>>>1-3.zip
金湾区引进教育高端人才实施意见(试行)
ZJFGS-2016-10
珠金府办函〔2016〕50号
关于印发《金湾区引进教育高端人才
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航空产业园管委会办公室,区府直属各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金湾区引进教育高端人才实施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区教育局反映。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4日
金湾区引进教育高端人才实施意见
(试行)
为贯彻落实《珠海市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提升基础教育发展水平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提升我区教育发展水平和教师队伍的整体质量,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2016年起建立珠海市金湾区引进高端教育人才机制,力争3年内引进市级以上名校长、特级教师、优秀教师20名。
二、引进对象、引进单位、引进条件及待遇
(一)引进人才对象范围
珠海市金湾区公办中小学以外的中小学优秀校长、教师。
(二)引进单位
引进单位为珠海市金湾区公办中小学校,属区财政补助一类事业单位。
(三)引进人才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教师职业道德,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本市内引进的人才需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中级以上职称;市外引进的短缺专业人才须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
3.
作为优秀校长引进的人才,应为现任校级领导,且正职校长任职年限满2年以上或正、副校级领导岗位任职年限满4年以上,年龄为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
4.
作为优秀教师引进的人才,年龄为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
以下人员不得列入引进对象: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引进高端教育人才专业条件
1. 引进的优秀校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省特级教师称号的国家级名校现任正校长,且属全国知名校长;
(2)获得省特级教师称号的省级(含副省级)名校现任正校长,且属全省知名校长;
(3)获得省特级教师称号的地级市名校现任正校长,且属全市知名校长;
(4)由省级(含副省级)政府或其教育行政部门授予或评定的中小学名校长;
(5)由地级市人民政府或其教育行政部门授予或评定的中小学名校长。
2.
引进的优秀教师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省特级教师荣誉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
(2)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或教育部授予的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或全国优秀中小学班主任;
(3)由省级(含副省级)政府或其教育行政部门授予、评定的中小学名教师(含学科带头人);
(4)博士后出站或具有全日制博士学历和学位且具有教师资格证的人员;
(5)由地级市人民政府或其教育行政部门授予或评定的中小学名教师(含学科带头人)。
(五)引进人才享受优惠待遇
1.
获得省特级教师称号的国家级名校现任正校长,且属全国知名校长,给予税前300万元补助。
2.
获得省特级教师称号的省级(含副省级)名校现任正校长,且属全省知名校长,给予税前250万元补助。
3.
获得省特级教师称号的地级市名校现任正校长,且属全市知名校长,给予税前200万元补助。
4. 由省级(含副省级)政府或其教育行政部门授予或评定的中小学名校长,给予税前150万元补助。
5. 由地级市人民政府或其教育行政部门授予或评定的中小学名校长,给予税前100万元补助。
6. 获得省特级教师、正高级职称教师的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