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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布应聘总成绩:试讲结束后,按(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70%)的比例加权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并根据招聘岗位分别将所有参加应聘试讲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在内蒙古师大附中校园网上公布。
应聘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70%);
6.考核:试讲结束后根据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占30%,试讲成绩占70%)及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并在内蒙古师大附中校园网上公布。对进入考核范围的应聘人员,学校将结合个人档案,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往届毕业生需提供个人简历(含身份证号)、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7.体检:体检由用人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具体组织实施,由用人单位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空缺岗位从参加该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时间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8.确定拟聘人员:根据考核及体检结果,由用人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9.公示:考核、体检结束后5日内,拟聘人选在内蒙古师大附中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间经审核因个人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该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三.聘用合同书的签订:对聘用人员我校与其签定《关于到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工作的协议书》和《国家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四、待遇: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对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和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一经聘用,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毕业大学生现行工资标准执行。
五、监督:由自治区人事厅、内蒙古师范大学主管部门及师大附中纪检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招聘工作中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
自治区人事厅监督电话:0471-6965638
内蒙古师范大学人事处监督电话:0471-4392506
内蒙古师大附中监督电话:0471-6293697
六、其它:应聘人员如因提供虚假应聘信息及违反应聘纪律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10号
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办公室
邮编:010020咨询电话:办公室0471——6293680
联系人:乌力吉(书记)电话:0471——629369713847118133
邮箱:wljsdfz@163.com
翟建军(副校长)电话:0471-629372113500692266
邮箱:nmgsdfzzjj@163.com
附中校园网网址:http://fz.imnu.edu.cn
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10年4月27日
附:内蒙古师大附中2010年具体招聘岗位
附件:
招聘岗位:(20个)
岗位名称
| 拟聘人数及要求
| 岗位名称
| 拟聘人数及要求
| 语文
| 5人(硕士)
| 政治
| 1人(硕士)
| 数学
| 3人(硕士2人、本科1人)
| 地理
| 1人(硕士)
| 英语
| 3人(硕士2人、本科1人)
| 信息
| 2人(硕士2人、其中蒙语授课1人)
| 物理
| 2人(硕士)
| 蒙语文
| 1人(本科)
| 生物
| 1人(本科)
| 体育
| 1人(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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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应聘者可用英、汉双语授课应聘数学、物理、政治、地理岗位,
将优先考虑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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