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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综合课试题宪法学部分(一)
2011-01-08 16:58:13 来源: 作者: 【 】 浏览:381次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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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综合课试题宪法学部分

 
名词解释选择题分析题名词解释
(本题共2小题,每小题3分,满分6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位置上)参考答案:是指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因提出对所运用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是否违宪的问题,而对该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所进行的合宪性审查。附带性审查往往以争议事件为前提,所审查的也是与诉讼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它是宪法实施保障的一种方式,与宪法控诉相对应。这是考察违宪审查的方式。在记忆时,要正确理解“附带”的含义。附带性审查与专门审查相对应,是一种在美国式的司法审查体制下的审查方式。    答案解析:
1、附带性审查
  参考答案:它是我国的政体,是共和制政体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具体说来是指我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组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以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产生其他国家机关,组成统一协调的国家政权机关体系行使国家权力,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权力的一种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国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形式,具有优越性。这是考察人大制度的内容。内容本身在教材上有完整的表述,答题时要注意完整性。人大制度与全国人大或地方人大是不一样的,前者是一种制度,后者是我国的国家机关。    答案解析: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选择题
(本题共12小题,每小题1分,满分12分;含单项选择和多项选择,备选答案中至少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答题纸上所选答案的字母涂黑)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宪法第111条规定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所以只有第1项是正确的。我国的基层政权机关是乡、镇。基层政权机关的派出机关是街道办事处、区公所。第四项不是宪法上的概念。
1、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是
 A.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B.基层政权机关  C.基层政权机关的派出机关  D.基层群众性团体   参考答案:[A, B, D]答案解析:宪法第3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所以只有第3项是错误的。这三个条件是同时具备的,缺一不可。我国没有居住期限的限制。
2、根据我国宪法和选举法的规定,享有选举权的基本条件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B.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C.在我国居住满三年  D.年满18周岁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第1项是1689通过的,第3项是1676年通过的,第4项是1700年通过的,只有第3项是1215年能过的。所以只有第2项是正确的。除了本题所列的四个文件外,1776年美国的独立宣言、1789年法国的人权宣言等都是世界宪法史上重要的文献,可以放在一起记忆。
3、在英国,尽管1215年的( )并不是近代意义的宪法性法律,但它对英国宪法的发展与英国宪政体制的确立,产生了非常大的影响。
 A.《权利法案》  B.《自由大宪章》  C.《人身保护法》  D.《王位继承法》   参考答案:[A, B, D]答案解析:理论上的通说认为,美国是司法机关保障宪法的实施;英国是立法机关保障宪法的实施;德国是由专门机构即宪法法院保障宪法的实施。没有由政党来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所以只有第3项是错误的,。理论上一般认为宪法实施保障体制只有上述三种模式。同时还要了解实行某一模式的代表性国家。
4、世界各国宪法实施保障的体制主要有:( )
 A.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实施的体制  B.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实施的体制  C.执政党负责保障实施的体制  D.专门机构负责保障实施的体制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第二次修改宪法时没有针对私营经济的规定,第三次规定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第一次修改为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所以只有第1项是正确的。第四次修改对私营经济的政策是鼓励、支持和引导,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第一次和第三次修改均为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私营经济在我国历次修宪中是修改最多的。主要从两部分记忆一是宪法地位,二是国家政策。同时要注意每次修改的时间。
5、规定“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是在对我国现行宪法进行( )修正时作出的。
 A.第一次  B.第二次  C.第三次  D.第四次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宪法第6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宪法第62条规定全国人大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所以只有第2项是正确的。监督宪法实施的主体有两个全国人大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宪法的机关有一个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改宪法的主体有一个全国人大。
6、我国宪法规定的解释宪法的机关是:
 A.全国人大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国务院  D.最高人民法院   参考答案:[C, D]答案解析:宪法第64条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所以第3项和第4项是正确的。宪法第89条规定,国务院可以向全国人大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但不可提宪法修正案。另外,中共中央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修改宪法的“建议”,但不是正式议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接受中共中央的“建议”后以自己的名义向全国人大提出正式议案。
7、我国宪法的修改,由( )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A.中共中央  B.国务院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D.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   参考答案:[A, C]答案解析:宪法第75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全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所以第1项和第3项是正确的。设计这项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人大代表能够真正在没有外来干涉和压力的情况下行使自己的职权,因而只能是在人大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
8、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大代表享有不受法律追究的权利是指在
 A.全国人大各种会议上的发言  B.各种会议上的发言  C.全国人大各种会议上的表决  D.进行视察活动时的一切行为   参考答案:[B, C]答案解析:香港特别行政区第13条规定,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外交事务;第14条规定,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防务;第111条规定港币的发行权属于香港特别区政府。所以第2项和第3项是正确的。香港特区的高度自治权包括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但外交和国防属于国家主权范围内的事项,特区虽然实行高度自治,但毕竟不是一个国家,不能行使这两项职权。
9、根据我国宪法和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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