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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司法考试真题详细解析(试卷一)完美WORD版(八)
2010-07-17 21:20:22 来源: 作者: 【 】 浏览:1500次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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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装运港船舷时转移,选项
A 错误,选项B 正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六十八条规定:

“对于在运输途中销售的货物,从订立合同时起,风险就移转到买方承担。但是,如果情况表明有此需要从货物交付给签发载有运输合同单据的承运人时起,风险就由买方承担。尽管如此,如果卖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或理应知道货物已经遗失或损坏,而他又不将这一事实告之买方,则这种遗失或损坏应由卖方负

。”因此,一般情况下,运输途中销售的货物,从订立合同时起,风险就移转到买方承担。所以,CD

两项中,C 选项为正确答案。

【常见错误】本题易错选AD。错选A,原因在于考生不熟悉CIF 术语的风险转移规则。错选D是因为不熟悉《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关于在运输途中销售的货物的风险转移规则。其实,考生如果熟悉我国《合同法》关于在途货物的风险转移规定,也可以得出正确答案,因为《合同法》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很多规定在内容上都是大体一致的。

87.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为保证检察官的公正与廉洁,检察官不得兼任下列哪些职务?

A.行政机关职务       B.审判机关职务

C.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D.政协委员

【答案】ABC

【逐项解析】本题测试点是检察官的兼职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十八条规定:“检察官不得兼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兼任行政机关、审判机关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务

。”因此,ABC 是正确答案,D 项错误,检察官兼任政协委员并不为法律所禁止。

【常见错误】本题易多选D,其实,检察官兼任政协委员并不为法律所禁止,因为这种兼职不会影响检察官的公正和廉洁,而如果在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兼职,则势必会影响检察官的公正和廉

(91考试网91exam.org 收集整理)洁。牢牢把握住这一点,即使记不住法条,也可以分析得出正确答案。

88.下列哪些属于法官张某违反法官职业道德规定的情形?A.年底前,张某要求当事人撤诉,明年再起诉,理由是年底不结案就会影响全年结案率B.张某之妻从事律师职业

C.张某私下通知当事人王某接受对方的调解意见,否则将败诉

D.张某与对方当事人同时出现在某研讨会上

【答案】AC

【逐项解析】本题的测试点是法官的职业道德。

A 选项中,张法官违反了提高司法效率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十九条

:“法官应当遵守法律规定的诉讼期限,在法定期限内尽快地立案、审理、判决。”,所以,张某要求当事人撤诉明年再起诉,该行为是违反法官职业道德的,A 项当选。

B 选项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并不禁止配偶从事律师职业。因此,B 项不当选。

C 选项中,张法官违反了保障司法公正的基本要求。《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五条规定:“法官不得违背当事人的意愿,以不正当的手段迫使当事人撤诉或者接受调解。”因此,张某私下通知当事人王某接受对方的调解意见,否则将败诉的做法违反法官职业道德,C 项当选。

D 选项中,张法官并未违反法官的职业道德中的约束业外活动的要求。根据《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法官可以参加有助于法制建设和司法改革的学术研究和其他社会活动,只要这些活动符合法律规定、不妨碍公正司法和维护司法权威、不影响审判工作。”因此,D 项不当选。

【常见错误】本题易多选BD。考生错选A,原因是片面的理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的规定“法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担任该法官所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这只是任职回避情形,并非禁止法官配偶从事律师职业。考生错选D,原因是狭隘地理解了法官“约束业外活动”的职业道德要求。

89.律师的下列哪些行为构成对委托人的虚假承诺?

A.依据事实、证据和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在诉讼中主张全部免除委托人的担保责任,但法院未采纳其意见

B.与当事人签订法律服务合同前讨论案情时表示:“如果此案交给我办,至少能追回一百万元”

C.接受辩护委托后,经过与被告人见面、详细查阅案卷、调查证据后,被告人尚有犯罪疑点的情况下,向委托人表示一定能让被告人无罪释放

D.在分析案情的基础上向当事人提出案件很难胜诉,建议当事人争取和解

【答案】BC

【逐项解析】本题的测试点是律师的虚假承诺。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的第三节是关于律师禁止虚假承诺的规定:第六十六条律师不得为建立委托代理关系而对委托人进行误导。第六十七条律师不得为谋取代理或辩护业务而向委托人作虚假承诺,接受委托后也不得违背事实和法

律规定做出承诺。第六十八条律师在接受刑事辩护委托后,应当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无罪、罪轻或减轻、免除其刑事责

任的辩护意见;刑事辩护证据不足以否认有罪指控,不得承诺经过辩护必然获得无罪的结果。第六十九条律师根据委托人提供的事实和证据,依据法律规定对案件进行分析后,应向委托人提出预

见性、分析性的结论意见,但应当注意避免虚假承诺。第七十条律师依法辩护、代理案件提出的正确意见未被采纳或因枉法裁判,使律师的预先分析意见没

有实现,不能认为律师的意见是虚假承诺。

根据上述条文,本题中,BC 选项显然构成对委托人的虚假承诺,而AD 两项则是律师为了当事人的利益,提出的合理化的建议,不是虚假承诺。因此,正确答案是BC

【常见错误】本题易多选AD 选项,原因是对《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的条文不熟悉,同时也不能正确理解虚假承诺的含义。

 

90.律师除特殊情况外,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下列情况中,律师的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A.在庭审中出具了委托人提供的包含有商业秘密的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证据B.将十年来办结的案例汇编出版,其中包含了客户的商业秘密资料C.发现委托人正在进行的行为将会发生致人伤亡的严重犯罪,立即将此情况向有关单位反映D.代理海关关税事务时发现委托人的行为属于走.私犯罪,确信自己将被无辜地牵涉其中,遂将情况

向有关单位反映

【答案】ACD

【逐项解析】本题的测试点是律师的保密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另外,《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第:“律师事务所律师及其辅助人员不得泄露委托人的商业秘密、隐私,以及通过办理委托人的法律事务所了解的委托人的其他信息。但是律师认为保密可能会导致无法及时阻止发生人身伤亡等严重犯罪及可能导致国家利益受到

。”第:“律师可以公开委托人授权同意披露的信息。”第:“律师在代理过程中可能无辜地被牵涉到委托人的犯罪行为时,律师可以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公开委托人

。”第:“律师代理工作结束后,仍有保密义务。”本题中,A 项是委托人授权公开的信息,CD 两项则属于《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保密义务的例外情形。所以,本题正确答案是选项ACD

【常见错误】本题易多选B,原因是没有掌握知识点:律师的保密义务不仅仅限于办案过程中,而且延续到律师代理工作结束后。因此B 项是不正确。

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正确答案,不答、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91100 题,每题2 分,共20 分。

91.我国《婚姻法》第33 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的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依据法理学的有关原理,下列正确的表述是:

A该条中所规定的军人的配偶在离婚方面所承担的义务没有相应的权利存在

B现役军人与其配偶之间的权利义务是不一致的

C该条所规定的法律义务是一种对人义务或相对义务

D.该法律条文完整地表达了一个法律规则的构成要素

【答案】C

【逐项解析】《婚姻法》第33 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的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这条规定涉及到军人夫妻离婚时的权利义务,这里的权利与义务是相互对应的,也是一致的,这里的义务是有明确对象的,属于一种对人义务或相对义务。该法律条文并未完整地表达了一个法律规则的构成要素,因为它缺乏假定条件和法律后果的规定。因此,正确选项为C

【常见错误】选项B 容易出错,从总体上看,权利与义务是相互对应的,现役军人与其配偶之间的权利义务也是一致的,在这个条文下规定一方义务,在另一个条文下可能规定另一方的义务,所以不能仅从这一条规定就得出现役军人与其配偶之间的权利义务是不一致的结论。

9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各地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本解释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依据法理学的有关原理,下列正确的表述是:

A.该规定没有体现法的普遍性特征B.该规定违反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C.该规定说明:法律内容的决定因素是社会经济状况D.该规定说明:政治对法律没有影响

【答案】C

【逐项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各地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本解释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

 

"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这个规定该规定与法的普遍性特征以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并不冲突,因为普遍性并不意味着在任何地方完全一样,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也并非完全反对合理的差异,事实上,法律必须考虑到不同地方的具体情况,这样才能真正实现普遍和平等。该规定同时也说明,法律内容的决定因素是社会经济状况。而选项D 的内容和题目无关。因此,正确选项为

C

【常见错误】选项A 有一定难度。法的普遍性要求在法律管辖的领域内对同样行为给予同等对待,但是不要把这个要求教条化和绝对化。由于不同地方经济水平的差异,在法律标准上搞一刀切会带来实质不公正,所以允许地方根据本地情况自己制定标准,这个标准可能因地区而有差异,但是在其辖区内却是普遍适用的,因此同样体现出法的普遍性特征。

93.某省人大常务委员会认为一项法律的个别条款在适用上存在某些困难,并认为有必要对该条款作出法律解释。根据我国宪法和立法法规定,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正确的做法是:

A.对该条款直接作出法律解释B.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就该条款作出法律解释C.提请最高人民法院就该条款作出司法解释D.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就该条款作出法律解释

【答案】B

【解析】根据立法法第四十三条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要求。

【常见错误】容易混淆全国人大的职权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9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明确了涉外民商事案件的诉讼管辖权限和范围,也规定了例外的情况。不适用上述《规定》进行集中管辖的涉外案件是:

A.涉外房地产案件   B.边境贸易纠纷案件

C.强制执行国际仲裁裁决案件  D.信用证纠纷案件

【答案】AB

【逐项解析】本题的测试点是涉外民商事案件的诉讼管辖权限和范围的例外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本规定适用于下列案件:(一)涉外合同和侵权纠纷案件;(二)信用证纠纷案件;(三)申请撤销、承认与强制执行国际仲裁裁决的案件;(四)审查有关涉外民商事仲裁条款效力的案件;(五)申请承认和强制执行外国法院民商事判决、裁定的案件。”

:“发生在与外国接壤的边境省份的边境贸易纠纷案件,涉外房地产案件和涉外知识产权案件,不适用本规定。”因此,AB 选项正确,CD 选项错误。

【常见错误】本题易多选CD 项,原因在于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比较陌生。

95.某种化工材料进口数量的增加,使国内生产同类产品及与其直接竞争的产品的化工厂受到严重损害。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与国内产业有关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采取的措施有:

A.直接向海关申请禁止该化工产品的进口B.向商务部提出反倾销调查申请C.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损害赔偿的诉讼D.向商务部提出保障措施调查的申请

【答案】D

【逐项解析】本问题在冲刺班讲课过程中多次强调,错了不应该。本题的测试点是我国的贸易救济措施。

我国的贸易救济措施主要包括: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国际贸易中的倾销行为,是指一国(地区)的生产商或出口商以低于其国内市场的价格或低于成本的价格挤进另一国(地区)市场的行为。所谓反倾销就是指进口国(地区)对实行倾销的进口商品采取严厉的措施以抵消对本国(地区)产业所造成的损害,防止对新建产业的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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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中的补贴,是指出口商品在生产、制造、加工、买卖、输出过程中所接受的直接或间接的奖金或补贴,不管这种奖金和补贴是来自政府,还是同业协会均应征收反补贴税。

国际贸易中的保障措施,是指成员针对未可预见的急剧增加的进口,为补救国内产业因此所受的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的威胁而采取的进口限制措施。本题中,某种化工材料进口数量的增加,使国内生产同类产品及与其直接竞争的产品的化工厂受到严重损害,符合向商务部提出保障措施的要求,因此,D 项正确

【常见错误】本题容易多选其他选项。权利人无权直接向海关申请禁止该化工产品的进口,也无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损害赔偿的诉讼,这些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的相关程序规定。

96.依照我国检察官法的规定,应当依法提请免除检察官职务的情形有:A.到年龄退休  B.经考核确定为不称职C.长期患病不能上班         D.调至法院任院长

【答案】ABCD

【逐项解析】本题的测试点是提请免除检察官职务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十四条规定:检察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提请免除其职务:(一)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二)调出本检察院的;(三)职务变动不需要保留原职务的;(四)经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的;(五)因健康原因长期不能履行职务的;(六)退休的;(七)辞职或者被辞退的;(八)因违纪、违法犯罪不能继续任职的。根据该条文,本题四个选项都符合题意,正确答案是ABCD

某国有企业厂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决定申请破产重整,对企业实施拯救。其拯救措施之一是进行裁员。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请回答97100 题。

97.依照劳动法规定,企业在重整期间需要裁减人员时,应采取的程序是:A.应当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B.应当召集职工代表大会,对裁员方案进行表决C.裁员方案应当公布,并允许被裁减人员提出异议D.裁员方案实施前,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答案】AD

【逐项解析】《劳动法》第27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依据该条规定,选项A 表述正确,是本题的正确答案;选项B 表述错误,非本题正确答案;选项C 无法律依据,表述错误,不是本题正确答案。选项D 的表述正确,是本题的正确答案。

98.对于被裁减人员,应当给予的待遇是:A.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B.制定职工安置预案,予以妥善安置C.承诺企业在6 个月内录用人员时予以优先录用D.承诺企业在重整成功后予以重新录用

【答案】ABC

【逐项解析】《劳动法》第27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第28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依据以上规定,选项ABC 是本题正确答案;选项D 无法律依据,表述错误,非本题正确答案。

99.不得被裁减的企业人员有:

A.管理层、技术骨干和劳动模范

B.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C.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职工

D.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答案】BCD

【逐项解析】《劳动法》第29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依据该条规定,选项A 无法律依据,表述错误,非本题正确答案;选项BC

D 分别符合该条第231 项的规定,表述正确,是本题的正确答案。

100.对于企业裁减人员的决定,工会依法可采取的行动是:A.工会认为该决定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B.工会认为该决定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的,有权要求重新决定C.被裁减人员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D.被裁减人员提起诉讼有困难的,工会可以代表职工提起诉讼

【答案】ABC

【逐项解析】《劳动法》第30 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依据该条规定,选项ABC 表述符合法律规定,是本题的正确答案;选项D 表述错误,工会只是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而不能代表职工提起诉讼,提起诉讼是职工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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