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全国律师资格考试试卷五
律师实务
一.判断下列各题是否正确。(每题1分,共10分)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法律顾问处(即律师事务所)是事业单位,受国家司法行政机关的组织领导和业务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协会章程》,律师协会是律师组成的群众性社会团体。()
2.在国家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以及乡镇法律服务站内工作的人员,虽然具有律师资格,也不得以律师的名义承办法律事务。()
3.律师担任刑事辩护人参加刑事诉讼活动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律师参加刑事诉讼活动时,不具有控诉职能。()
4.律师只能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进行代理活动,但委托人特别授权的除外。()
5.律师承办非诉讼法律事务,就是指律师接受非诉讼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6.在诉讼活动中,只要是律师向人民法院正式提交的书面证据,无论是否属实,人民法院必须入卷。()
7.一审辩护律师,无论是否参加二审诉讼活动,都有权获得检察院对本案一审判决的抗诉书副本。()
8.林某的哥哥有一古画(价值数千元)被同事借走不还,其兄怕伤和气难以共事,决定不告该同事,留待日后再索要。但林某认为此事宜早不宜迟,便主动为其兄聘请律师担任民事诉讼代理人。律师分析案情后认为可以接受委托,遂与林某签订了委托代理协议()
9.为了加强对看守所会见被告的管理,某人民法院同当地公安机关协商后规定:律师到看守所会见被告人,须经人民法院同意并持有该法院开具的介绍信方能会见。该法院的这一规定是完全正确的。()
10.律师担任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时,其诉讼权利与被害人的诉讼权利相同。()
二.选择题(共18分)
1.在我国()()()()等法律中,对律师从事刑事辩护业务作了明确的规定,是律师承办刑事辩护业务的法律依据。
A.宪法B.人民法院组织法C.刑事诉讼法D.律师暂行条例
2.律师资格与职务相分离的制度包含()()()()等内容。
A.取得律师资格但未调入律师事务所做专职律师或未被允许担任兼职律师者,不得以律师名义从事活动
B.执行律师职务的律师因工作调动离开律师事务所或因其他原因不能从事律师工作时,仍保留律师资格
C.取得律师资格证书只是申领律师工作执照的先决条件,律师工作执照是在社会上执行律师职务的合法证件
D.律师资格证书是律师执行职务的证件,取得律师资格证书即可以律师名义办理案件或担任法律顾问。
3.律师接受人民法院指定担任辩护人的情况主要是()()()()。A.被告人是聋、哑人B.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但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C.被告人拒绝委托辩护人D.被告人是未成年人
4.在刑事诉讼活动中,辩护人有权申请新的证人到庭。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的时间是()()()()。
A.法庭审理前B.法庭审理后,判决前C.法庭审理后,合议庭评议前D.法庭审理过程中
5.律师代理民事诉讼中,有些诉讼权利的行使,需要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这些诉讼权利主要指()()()()。
A.提出反诉或上诉B.进行和解C.代为承认、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D.申请中止诉讼
6.张某因债务纠纷在第一审判决后提出上诉,后因故撤诉,经法院裁定准许。三周后,张某反悔,向律师询问是否可以再次起诉,律师应当告知张某()()()()。
A.法院出具准予撤诉的裁定书后,仍可另行起诉B.以没有放弃实体权利为由重新起诉C.撤诉仅终结了诉讼程序,并未解决实体争议,只要未过诉讼时效期限,仍有权起诉D.只能提起申诉
7.律师接受人民法院指定担任刑事案件被告人的辩护人,在会见被告人时,必须告知被告人在刑事诉讼活动中有权()()()()。
A.申请回避B.拒绝律师为其辩护C.法庭调查时向证人发问D.最后陈述
8.律师承办具体民事诉讼案件代理业务的直接根据是()()()()。
A.法律的一般规定B.当事人与律师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C.律师暂行条例规定的律师职责D.人民法院的指定
9.代理律师发现被代理人的部分诉讼请求不合理时,()()()()。
A.应说服被代理人放弃不合理的诉讼请求B.如被代理人不放弃不合理要求,又执意请律师担任代理人,律师可以接受委托,但应与之说明律师只能围绕其合理的请求内容为一定诉讼行为,其他请求内容由被代理人自行陈述。C.继续接受委托,但应在法庭上指出代理人的某些请求是不合理的D.如被代理人坚决要求律师维护并努力实现其全部诉讼请求,律师可不接受委托。
10.担任一审民事案件代理人的律师,在一审判决后当事人提出上诉的情况下,()()()()。
A.可以自然成为二审程序中当事人的代理人B.必须由当事人与律师重新签订委托合同,才能成为二审程序中当事人的代理人C.应当经人民法院同意,才能成为二审程序中当事人的代理人D.即令当事人要求并委托,也不能再成为二审程序中当事人的代理人
11.王律师担任甲公司和乙厂常年法律顾问。在与两单位分别签订的聘任合同中均明确规定,聘方如有诉讼案件需交法律顾问办理时,应另行办理委托手续。后乙厂因甲公司拖欠其货款向法院起诉后,要委托王律师作代理人。王律师同时也面临着甲公司要委托他代理被告方应诉的难题。请问,在下列四项方案中,王律师不宜选用的方案是()()()()。
A.以法律顾问的身份居间进行调解B.既接受乙厂的委托,又接受甲公司的委托C.只接受乙厂的委托,拒绝接受甲公司的委托D.不代理任何一方,推荐本所其他律师分别代理原、被告参加诉讼。
12.律师担任刑事案件辩护人查阅案卷时,应当()()()()。
A.只查阅证明被告人无罪或罪轻的证据材料B.既注意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材料,也注意不利于被告人的证据材料C.一并查阅合议庭评议记录和审判委员会讨论记录D.只核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问题
13.张某是自诉案件自诉人。律师担任张某的代理人后,在开庭审理前,发现控诉缺乏足够的证据,张某本人也提不出有力的补充证据或线索,人民法院调查也收集不到必要的证据。对此,律师应当()()()()。
A.自行调查,收集证据,承担起举证责任B.建议法院延期审理C.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D.在不能说服自诉人撤诉情况下,与自诉人解除委托代理关系
14.某公司欲聘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商谈中,该公司经理听了律师介绍法律顾问的基本工作范围后,提出希望法律顾问再承担一些其他方面的工作。对该公司经理的要求,律师表示,除()()()()等工作可以承担外,其他不属于法律顾问的职责,不宜由律师来承担。
A.为公司经营管理人员讲授法律B.处理公司职工个人的法律事务C.收集、整理、提供公司经营活动中涉及到的法律、法规D.就公司的经营方针作出决策
15.李律师为当事人甲代理经济合同纠纷诉讼。甲是原告方,为了要让被告方赔偿更多的经济损失,甲谎报情况,伪造单证,并贿买证人作伪证。李律师知道甲的违法行径后,仍然继续进行诉讼代理,力争甲的诉讼请求得以实现。
问:李律师对甲的违法行为要不要负法律责任?
答:()()()()。
A.不负责任,因李律师未参加制造伪证B.不负责任,因律师的意志可独立于当事人之外C.要负连带责任,因为知情后继续代理是对甲违法行为的默许和支持D.仅负律师职业道德方面的责任
16.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经司法鉴定医学证实精神病发作且丧失诉讼行为能力。作为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应当()()()()。
A.向法院提出终止审理B.向法院提出延期审理C.向法院提出被告人在侦查起诉阶段就案情所作的陈述和辩解归于无效D.根据所掌握的材料,认为通过事实和法律上的论证,足以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申请法庭继续审理
17.律师在草拟、审理技术引进合同时,应当特别注意,除非经过审批机关特殊批准,在合同中一律不得出现()()()()的条款。
A.不合理地限制受方的产品出口B.限制受方改进、发展所引进的技术C.限制受方从其他来源获得类似技术D.禁止受方在合同期满后,继续使用该引进技术
18.担任公诉案件被害人代理人的律师,()()()()。
A.有权对被告人的一切犯罪行为进行控诉B.应当同公诉人密切配合,针对涉及被告人对被害人的犯罪事实进行控诉C.可以对同案中与该被害人无关的被告进行控诉或论证其罪行的存在与否D.只能与侵害该被害人的被告进行辩论
三、审查合同(1-4题各2分,第5题4分,共12分)
第1-4题的要求: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审查合同的主要条款是否完备,并指出所漏哪一方面内容的条款,不要求详加阐明。
注意:(1)合同的首部、尾部等形式要求条款不需要写。(2)已提供的合同条款不要求改写。(3)不需要写当事人自行约定的特别条款。
1.下面是一份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已写明的主要条款:①贷款种类②借款金额③借款用途④借款期限⑤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⑥违约责任⑦合同的解除与变更请问,依照法律规定,本合同还必须补充哪些主要条款?
2.下面是一份工矿产品购销合同已写明的主要条款:①产品的名称(注明牌号或商标)、品种、型号、规格、等级、花色;②产品的技术标准(含质量要求);③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④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⑤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⑥接(提)货单位或接(提)货人;⑦产品的价格;⑧结算方式、开户银行、账号、结算单位;⑨违约责任。请问,依照法律规定,本合同还有哪些不可缺少的条款需要补充?
3.下面是一份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已写明的主要条款:①所转让的非专利技术的内容、要求和工业化开发程度;②使用非专利技术的范围;③技术指导的内容;④技术情报和数据及其提交期限、地点和方式;⑤验收的标准和方法;⑥技术的后续改进及成果分享;⑦中介方的义务和责任及收取中介服务费的比例和支付方法;⑧违约责任;⑨争议的解决办法;⑩名词和术语的解释。请问,依照法律规定,本合同还需补充哪些主要条款?
4.下面是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写明的主要条款:①房屋座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②租赁期限;③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④租赁期间房屋修缮;⑤违约责任;⑥争议的解决方式;请问,依据房屋租赁合同的特点,本合同还需补充哪些主要条款?
5.下面是一份待签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的部分条款:第二条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资经营××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第二十五条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4名,乙方委派3名。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不拘任何一方。第三十六条合营公司按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第四十三条对本合同的修改,须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决议后方能生效。第六十二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及争议的解决,可以适用中国法律,也可以适用外国法律。请指出上列条款中有无不符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条例之处,如有,请予以改正。
四、简答下列各题(第1题10分,第2题8分,共18分)
1.1988年6月5日,甲市江丰生产数据经营服务部(以下简称江丰经营部)经理吴某与乙市大成公司总经理成某在广州至北京的列车上相遇。双方在交谈中相互了解到:江丰经营部系甲市煤炭供销公司属下的分支机构,并由该公司为其申领了《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包括煤炭供应。
大成公司经理此地目的正是到甲市去求供煤炭。因此,吴某拿出已盖有江丰经营部公章和甲市丙物资局(担保单位)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与成某协商后签订了供应煤炭1万吨的煤炭供应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江丰经营部保证于1988年10月1日前向大成公司供应煤炭1万吨,交货地点为大成公司所在地乙市内的丁区火车站。成某在合同书上签字并盖上单位合同专用章后,依合同约定当场交给吴某10万元汇票一张,作为定金。
1988年12月,大成公司经理成某因江丰经营部一直未履行合同,遂来甲市。经询问,成某了解到:江丰经营部经理吴某因与甲市煤炭供销公司总经理丁某闹翻,于1988年8月底携巨款出走,至今下落不明:该经营部现已被煤炭供销公司撤销,并正由煤炭供销公司对其进行清理。成某听后,立即分别找江丰经营部清理小组,甲市煤炭供销公司和甲市丙区物资局(合同书上的担保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