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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确定考察人选,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评分。主要考察拟选调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等情况,并对拟选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若有玉人社发〔2012〕54号文件规定的10中情形之一或不符合本通告及岗位要求条件的,考察不合格。
4.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5.公示: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调入人员,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6.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无不良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足于影响调动的,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五、其它
1.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对选调工作期间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选调资格,五年内不得参加区外选调。
2.申请人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在区委组织部或区人社局、单位主管部门发出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愿放弃;因申请人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申请者本人负责。
3.选调工作由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人员及部门进行责任追究。
监督举报电话:0877-8011802
咨询电话:江川区人才服务中心 0877-8019970
附件:2017年玉溪市江川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岗位表
附件:2017年玉溪市江川区区外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2017年玉溪市江川区机关事业单位区外选调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
原标题:2017年玉溪市江川区区外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玉溪市江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19日
玉溪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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