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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自治区体育局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自治区体育局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计划审核通知书(新事通发〔2017〕417号)文件要求,经自治区体育局党组研究,自治区编办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同意,决定对自治区体育局体育训练一大队、自治区体育局体育训练二大队、自治区体 育局摔跤柔道运动管理中心、自治区体育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自治区体育局跆拳道武术气功管理中心、新疆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新疆体育中心、自治区体育局登山运动管理中心、自治区体育局体育科学研究所九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3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自治区体育局体育训练一大队:承担田径、篮球、排球、沙滩排球、乒乓球、女子手球等运动队的训练和竞赛工作,承担全区以上运动项目的发展和推广普及工作。公益一类,机构规格相当县(处)级,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
(二)自治区体育局体育训练二大队:承担射击、射箭、马术、自行车、航空模型、摩托车等运动队的训练和竞赛工作,承担全区以上运动项目的发展和推广普及工作。公益一类,机构规格相当县(处)级,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
(三)自治区体育局摔跤柔道运动管理中心:承担古典式摔跤、自由式摔跤、柔道、举重等运动队的训练和竞赛工作;承担全区以上运动项目的发展和推广普及工作。公益一类,机构规格相当县(处)级,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
(四)自治区体育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承担全区冬季运动项目优秀运动队训练指导以及冬季运动项目梯队建设工作,承担全区冬季运动项目的发展和推广普及工作。公益一类,机构规格相当县(处)级,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
(五)自治区体育局跆拳道武术气功管理中心:承担跆拳道、武术项目运动队的训练和竞赛工作,拟定自治区健身气功发展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公益一类,机构规格相当县(处)级,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
(六)新疆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承担专科、中专层次体育教育工作,承担全区体育系统工作人员继续教育等工作。公益二类,机构规格相当县(处)级,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
(七)新疆体育中心:承办体育局各类竞赛活动和大型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承担中心所属体育场馆及其他体育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公益二类,机构规格相当县(处)级,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
(八)自治区体育局登山运动管理中心:承担自治区境内登山运动的有关工作,承担自治区户外运动中意外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开展登山及户外探险运动的安全知识普及工作。公益一类,机构规格相当县(处)级,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
(九)自治区体育局体育科学研究所:面向体育运动训练,研究运动营养、康复等课题,承担自治区体育运动领域科学理论研究工作,为体育运动领域违禁药物检验检测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公益一类,机构规格相当县(处)级,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
详见附表一。
四、招聘原则
自治区体育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管理岗和专技岗采取笔试、面试、体检的办式进行,运动员岗采取集训、试训、体检的方式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是指1992年10月9日后出生(以报名当日为准);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10月9日(以报名当日为准);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2年10月9日(以报名当日为准);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77年10月9日(以报名当日为准)。
(七)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涉嫌传播暴恐、宗教极端影视频或在反分裂、反恐怖斗争中是“两面人”的人员;
3、在各级各类比赛中弄虚作假、违反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相关规定的人员;
4、严重违反运动队相关管理规定及纪律的人员。
六、招聘实施方法及步骤
自治区体育局事业单位管理岗、专技岗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职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运动员按照公布招聘职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审查、集训、试训、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职位和资格条件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局网(http://tyj.xinjiang.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公告发布时间为7个工作日。发布信息期限为2017年10月8日至2017年10月15日。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自治区体育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自治区体育局各招聘事业单位负责。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两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时,报考者携带《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2份,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资格证及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并由相关招聘人员对报考者资格进行初审。其中,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相关费用。根据有关文件规定,考试录用主要费用包括:
(1)报名费100元,由考生自行承担。对享有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原件、复印件),经笔试所在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办理减免部分笔试费用的手续。
(2)面试费50元,由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报名期限:2017年10月8日至2017年10月15日。
3、各招聘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报名地址
(1)自治区体育局体育训练一大队(乌鲁木齐市北京中路460号二工体育中心综合训练馆二楼),联系人:李静、张娜,联系电话:0991-6655470。
(2)自治区体育局体育训练二大队(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三屯碑路37号,乘104、801路十七户站下车,体育训练二大队院内办公楼二楼),联系人:古丽加玛丽,联系电话:0991-2562047。
(3)自治区体育局摔跤柔道运动管理中心(乌鲁木齐市大湾南路318号,赛马场宏达加油站旁),联系人:朱明婵,联系电话:0991-2578096。
(4)自治区体育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乌鲁木齐县水西沟镇冬季运动管理中心(第十三届冬季运动会场馆),联系人:胡芳芳、党江和,联系电话:0991-7628115。
(5)自治区体育局跆拳道武术气功管理中心(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中路460号,乘BRT1号线二工体育中心站下车即到),联系人:马昀,联系电话:0991- 6661177。
(6)新疆体育职业技术学院(乌市明华街41号新疆体育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教学楼二楼人事处办公室),联系人:才登·吾日娜,联系电话:0991-2557821、2550663。
(7)新疆体育中心(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中路460号,乘BRT1号线二工体育中心站下车即到),联系人:张新敏,联系电话:0991-6683893。
(8)自治区体育局登山运动管理中心(乌鲁木齐市高新市区贵州路9号、乘52路,153路,922路、536路、532路、535路、快速公交1号线、大寨沟站下车),联系人:李爽,联系电话:0991-3827808。
(9)自治区体育局新疆体育科学研究所(乌市北京中路372号体育中心综合训练馆3楼),联系人:李柯兵,联系电话:0991-6621725。
4、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局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5、领取准考证、缴纳报名考试费。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请到报名单位领取本人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请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证件照片2张,报名考试费每人100元。
6、每位应聘者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7、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8、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参照2017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考试录用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也可咨询相关招考单位。
9、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运动员岗位由于专业的特殊性,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后,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自治区体育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于10月31日前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通过者由自治区体育局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局网(http://tyj.xinjiang.gov.cn/)上公布。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试
(一)自治区体育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管理岗位笔试占50%,面试占50%;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占40%,面试占60%。
1、笔试
笔试分为综合类考试和专业类考试。
(1)笔试卷面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管理岗位笔试按50%折合计算,专业技术岗位按笔度40%折合计算。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综合类考试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组织实施,专业类考试由自治区体育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综合类考试、专业类考试各占笔试部分的50%。考试使用国家通用语种(汉语)进行命题,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基础知识及相关岗位所需专业等知识。
(2)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3)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面试前一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4)笔试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