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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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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2〕105号)规定和市人社局《关于2013年佛坪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批复》(汉人社发〔2013〕186号)意见,报经县委、县政府审定同意,现将佛坪县201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要求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名。具体岗位为: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22个(招聘大专及以上未就业毕业生),大学生村官类岗位3个(本县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官)。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前(即2013年11月28日前)在佛坪县人才交流中心报到登记的(含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具有佛坪户籍但在本省市县人才交流中心登记入库)未就业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国家教育部门认可学历的);
2、本县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
(二)应聘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身体条件符合体检标准,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为18-35周岁,即1978年11月28日至1995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类别岗位对应资格条件;
5、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的。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07年以来在中省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新录(聘)用的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在读未取得毕业证的学生、我省基层实施振兴计划、特岗教师、大学生村官等服务期未满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聘方法和步骤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采取公布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和要求、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正式聘用等方法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公告:经县人事领导小组和市人社局审定核准后,在佛坪县电视台、佛坪县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在县城公共场所张贴《公告》。招聘计划公告期15天(2013年11月29日---12月13日)。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报名工作由县人社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4日至18日。
2、报名地点:县人才交流中心(县政府1号楼二楼)。
联系电话:89122728912906
3、报名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可在佛坪县政府网站下载《2013年佛坪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如实填写。报名时应聘人员须由本人到现场报名,不受理委托代理报名。报名时持以下证件(包括原件及复印件):①本人户口本、身份证;②毕业证及网上学历认证打印件;③普通高等院校未就业毕业生,持无就业单位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非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持失业登记手续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入库手续。④近期正面免冠2寸同底彩色照片2张;⑤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提供县委组织部的证明材料。
4、报名表填报要求: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类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表内容经本人签字,审查通过后的信息不得变更,若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考试及聘用资格。
5、资格初审:报名时,由县人社局牵头,按照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后填写准考证。毕业证的真伪(学历认证)通过登陆http://www.chsi.com.cn网站查验。
报名结束后,各类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时,按照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不低于1:3的比例重新核定招聘计划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