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事业编、公务员、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增强单位活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关于抓好<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贯彻落实切实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黔人社厅通〔2017〕221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极贫乡镇和深度贫困村所在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脱贫攻坚一线干部有关事项的通知》(铜人社通〔2018〕37号)等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6名。为保证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石阡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县招聘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实施方案》的组织实施。
二、工作原则及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按照招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及职位
石阡县2018年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6名。其中:教师15名,综合部门及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41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及条件详见《石阡县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四、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条件及招聘职位所需学历、专业、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招聘对象、学历及专业详见《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坚定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报考年龄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0年7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可放宽到40周岁(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定向招聘村干部职位的“村干部”年龄可放宽到43周岁(197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所有非定向职位不限专业(教育类须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5.定向招聘“老村官”职位的,限由省引导办统一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截止2018年7月31日在石阡县内已服务满一个聘期,现仍在岗,且服务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老村官”报考。
6.定向招聘“四项目人员”职位的,限由省引导办统一选聘的“四项目人员”,截止2018年8月31日在石阡县内服务满2年,且服务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人员报考。
7.定向招聘“民兵应急队伍骨干分队的出队队员”职位的,限2018年7月31日前,属县民兵应急队伍骨干分队的出队队员(由县人武部出具相关证明)报考。
8.定向招聘“军队干部随军家属”职位的,限2018年7月31日前已驻石阡县部队的服役军队干部随军家属报考。
9.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的,限石阡县户籍(生源)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属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生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报考。
10.定向招聘“村干部”职位的,限2018年7月31日前在石阡县所辖村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不含“四项目人员”)已满1届(3年),现仍在职人员报考,学历放宽到中专(技校、职高、高中)及以上。
11.凡限石阡县户籍(生源)报考的,以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为准。居民身份证不能证实为石阡县户籍的,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在本方案发布之日前,已在公安机关上户人员)。
12.具备在事业单位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13.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得报考
1.国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的应届毕业生、委培生;截止2018年 7月31日服务期未满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和卫生类“员额备案制管理”人员。
3.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在国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的。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等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8.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
9.经县招聘办公室研究确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五、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开发布(http://www.shiqian.gov.cn/)。
六、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选择符合本人的职位报名,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统一在网上按以下程序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应在2018年8月6日9:00至8月8日17:00期间登录“铜仁网”和“铜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提交报考申请。报名网址:http://bm.gzekao.cn/tr/webregister/。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实施方案》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填写《石阡县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 (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名申请提交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注意: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审核未通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需进行提交报名申请操作。点击“提交报名申请”键后,考生将不能对报名信息作修改。若不点击“提交报名申请”键,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导致报名失败。
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及承诺书,如实提交和完整填写本人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漏或在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等情况,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合招聘职位表所列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18年8月6日9:00至8月10日12:00。
1.资格初审在县招聘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审核。
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已提交的报名申请必须在24小时内进行审核,按照《实施方案》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初审,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18年8月8日17:00前)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因报考人员未认真阅读《实施方案》及职位表(附件1),报考不符合条件的职位,后果由考生自负。如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通过了资格初审并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提出改报书面申请,经“县招聘办公室”审核同意后进行改报。报名时间结束仍未申请改报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若出现姓名、身份证号填报有误的,在2018年8月8日17:00前,考生可自行修正姓名、身份证号后重新报名;其他信息填报有误的,须本人向县招聘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县招聘办公室同意后进行修改。
3.2018年8月8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18年8月9日17: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县招聘办公室在8月10日12: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
4.提交报名申请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8月6日9:00至8月10日17:00在“铜仁网”和“铜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进行网上提交报名申请并缴纳100元考试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交报名申请并缴费的,则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教育类职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职位招聘计划数予以调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数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县招聘办公室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符合条件职位,若无适合改报条件职位的,予以退费。
综合类职位不设置开考比例,按实际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参考,划定成绩合格线(总成绩60分)。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18年8月21日9:00至8月23日17:00期间登陆“铜仁网”和“铜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加分
1.加分对象。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 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激励广大脱贫攻坚一线“村干部”安心干事创业,勇于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建功立业,决定对符合定向招聘“村干部”职位的报考人员凡受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不含各级部门表彰)的给予加分。
2.加分事项。2015年1月1日以来,凡在村支书、副支书、村主任、副主任工作岗位上,个人获市委、市政府表彰的每次加2分,获省委、省政府表彰的每次加3分,获国家级表彰的每次加4分,累计加分不超过4分。同一事由获不同等级表彰的,取最高分值加分。填报加分表时需同时提供对应表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该表彰推荐呈报单位公章,并需经办人签名。
3.加分办理流程。加分工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加分地点设在石阡县政府综合大楼八楼,加分统一办理时间为2018年8月9日至8月10日。逾期未办理加分的人员,视为放弃表彰加分并不予受理,符合表彰加分条件人员需提交《石阡县2018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村干部”职位加分申请表》(附件3)。经审查人签名,当场确认加分,并由考生保留一联备查,加分情况于笔试前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进入面试环节后,在笔试、面试成绩的基础上(折算后合计),再加上相应表彰加分分值,计入考试总成绩。
七、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由“县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
(一)笔试科目、内容及类别。根据岗位实际情况,笔试分为综合类、教育类。
1.综合类职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分值为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类别为综合类,考试类别代码为11。
2.教育类职位笔试科目为《教师职业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考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考试类别为教育类,考试类别代码为21。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2018年8月25日(周六)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及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将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
(三)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县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从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抽人办公,按照现场审查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对象按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