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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不指定教材,不举办考前辅导班。
市直招聘单位的考试时间从2011年10月10日开始,至10月17日结束,考试内容为拟招聘岗位的专业综合基础知识。个别招聘单位笔试结束后加试专业技能测试的,另行制定专业技能测试方案,明确测试的项目、内容、评分标准等。各招聘单位的具体考试时间详见公告。
各县区、乡镇事业单位的考试时间定于10月30日上午9:00—11:00。考试科目:非师范类毕业生报考综合类岗位的,其考试科目为《公共基 础知识》,内容涉及政治、经济、法律、时事、文史、写作等。报考其他岗位的,考试内容为拟招聘岗位的专业综合基础知识。师范类毕业生报考教育综合岗位的,其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报考音体美岗位的,其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一定比例的专业知识;报考其他岗位的,考试内容为拟招聘岗位的专业 综合知识。
2.考试地点:报考各县区事业单位的考生,在各县区考点参加考试;报考市直单位的考生,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确定考试地点。
3.考场设置:各县区以县区为单位编排考场,每个考场30人,同一岗位的考生原则上编排在同一考场。各县区于2011年10月 10日前将考场设置编排表(表7)报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成绩计算及加分项条件
原则上以《专业考试》成绩为最终成绩。部分岗位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其成绩计算办法为:最终成绩=(专业考试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公共基础知识》或《专业考试》成绩中加5分:
(1)根据中青联发(2003)26号文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我市生源服务期满,经县(区)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同意报考的。
(2)报考民族自治乡镇事业单位的少数民族考生。
(3)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的国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后,参加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
另根据市政府定政发(2006)5号文件要求,对报名参加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并持有“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农村二女结扎户父母光荣证”的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最终成绩中加10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加分一次,不累计加分。
八、初选、体检、公示
考试结束后,市、县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各岗位招考指标及考试总成绩(含加分项),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报 考者的总成绩(含加分项)出现并列时,由各县区采取加试笔试的办法,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最终人选,然后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体检合格者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体检、公示不合格或确有问题的人员,取消资格,然后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审批、聘用
对经考试考核、体检、公示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分别由各县区、市直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限内报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审批。 上报的材料主要有:(1)各县区或市直主管部门同意聘用的报告及聘用人员花名册;(2)填写《定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3)报名所 需证件原件及复印件;(4)考察、考核及公示情况说明;(5)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表。对经批准聘用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在职人员办理调动手 续。所有招聘人员到岗后,按照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实施岗位聘用、兑现相应待遇,并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工作,也是我市重点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扎扎实实将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落到实处,确保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实施。
2.精心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要按照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完善规章制度,细化操作规程,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招聘政策落实到位、招聘程序公正透明、招聘结果真实有效,让组织满意、考生满意、社会满意。
3.严肃招聘纪律。整个招聘工作实行政策公开、岗位公开、条件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五公开”制度。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遵守有关政策 规定,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工作程序,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要建立诚信记录制度,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其违纪情况载入本人诚信记录,并在三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招聘;对违反政策规定弄虚作假和不按规定程序办事的,要从严追究当事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对工作不认真负责、失职渎职的行为要 严肃查处。
4.加强监督检查。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招聘工作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招聘工作,确保招聘活动安全有序进行。同时要加大社会舆论监督力度,对招聘工作的重要环节,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进行监督,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为保证招聘工作的严肃 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市、县区在招聘期间都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届时市上将派出巡视组现场督查。
附件:
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