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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办理相关聘录用手续。比选过程中可按综合评分1:2确定考察对象,由相关部门根据适岗性确定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
2、高层次人才招聘
根据相关单位、岗位实际工作需要,需要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可设置职称、学历等条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并简化招聘程序、优化招聘办法,包括长期发布公告、延长报名时间、降低开考比例、优化比选方式或采用直接考核方式等办法,具体按实际岗位要求,根据《关于加强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工作的通知》(龙人社﹝2015﹞25号)精神组织实施,引进高层次经济型、项目管理类人才。
同时为帮助企业引进、留住优秀人才,可安排一定比例岗位,专门面向重点骨干企业中的高层次人才,通过考核方式由龙游县产业发展研究院予以聘用,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具体办法另行制订。
3、紧缺人才招聘
针对部分岗位急需紧缺的经济型和项目管理类人才,科学设置专业、学历,可突出工作经历等与实际岗位需求相匹配的招聘条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并根据需要确定开展相关专业技能测试,明确后发布公告,按公开招聘程序要求组织招聘工作,考察时重点考察原在相关行业工作经历中的表现,在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中,以笔试、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折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对象,也可在合格人员中按适岗性确定拟聘用对象,但在事前公告中应明确公布。
(三)激励政策:充分运用各项人才政策,吸引经济型和项目管理类人才到龙游工作。
1、对外地引进符合条件的高层次、高职称、高技能人才按县人才政策给予安家补助和人才津贴。
2、对外地引进在龙游工作并签订五年以上服务合同的的一本院校本科毕业生,前3年给予1000元/月的生活补助。
3、对新引进的应届毕业生,在试用期期间基本工资可直接定级。
4、对有中高级职称的引进人员,如单位无相应空岗的,可申请设立特设岗位予以聘任。
5、对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工作满三年,可不受岗位总量限制,直接聘任中级职称岗位。
6、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引进人员或相关团队,绩效工资可以单列,给予一定倾斜政策,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
7、引进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今后初次调任到其它事业单位的,如新单位无相应空岗,职称聘任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原从事专业年限视同计算为新单位相应岗位聘任年限。
8、经考察合格的,列入县管后备干部,优先提拔使用。
9、对外地引进人才,可以在龙游办理户籍落户,允许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成年未婚子女和符合投靠条件的双方父母随迁落户,子女安排城区学校入托入学。
三、创新管理服务方式,充分发挥蓄水调节功能
发挥平台“蓄水池”作用,引进紧缺急需经济型和项目管理类人才,安排在开发区、经济部门、项目管理部门和重点企业锻炼成长,为优秀人才进入党政机关或重点企业管理层打好基础。
1、平台聘用。经济型人才引进后,由龙游县产业发展研究院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服务期限,明确岗位、待遇等,转正定级、工资晋升、职称聘任、调动转任等由平台办理。
2、对口安排。根据经济部门岗位需求及引进人员的专业、特长等,按照对口适岗、人尽其才的原则,将引进人员安排到相关单位相应岗位,重点是经济管理、项目管理、涉企服务岗位和主导产业重点企业的科研或行政管理岗位,具体由相关部门、企业向县人力社保局申报岗位需求,县人力社保局会同相关单位提出安排意见,报县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后分配到岗。
3、单位管理。引进人才到岗后,由具体工作单位负责日常管理、业务培训、使用和考核,其考核情况报龙游县产业发展研究院,作为其个人年度考核定等次依据。因工作需要,可结合引进人员能力安排中层岗位并予以任命,享受相应待遇。
4、定期流动。县组织人事部门要制订引进人才跟踪培养计划,加强引进人才的培养、锻炼、使用和考核。引进人员原则上在三年内根据工作表现、能力特长,确定调任单位和岗位,并办理调动手续。也可按与服务单位约定的某项工作、任务到期或实现后,另行安排岗位。表现优秀的,优先提拔到领导岗位。
中共龙游县委组织部
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9日
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17日
Experience is the teacher of fools. 经验为愚人之父. Fearless courage is the foundation of victory. 勇敢无畏是胜利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