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2019年01月黑河孙吴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加分人员公示(三)
2019-01-08 10:51:02
【 大 中 小】
保障。各高校要加快推进就业创业指导课程和学科建设,全面开展职业发展教育和就业指导。加快职业指导咨询室建设,培养高水平的职业和心理辅导咨询教师,为学生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咨询指导服务,着力提高就业指导课程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落实校级专职就业工作人员与应届毕业生人数比例不低于1∶500的规定,并保持相对稳定。保证就业工作所需经费。将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教师纳入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并给予优先照顾。加快实施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教师、新任就业指导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实施资格认证。让更多的专业课教师承担起对学生就业创业指导的责任,充分发挥他们在职业发展教育和就业指导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积极聘请社会上的专家学者、行业成功人士担任就业导师,各用人单位特别是国有企业要切实担负起培养人才的社会责任。 (十一)加强岗位信息服务。各地要积极开展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进校园活动,帮助高校毕业生及时了解就业形势、就业政策和企业用人需求。有针对性地收集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特点的岗位信息,组织开展分区域、分行业、分层次的专场招聘活动,精心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服务月”、“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网络招聘周”等专项活动,为毕业生提供更多就业信息。要积极支持高校组织开展校园招聘活动,并纳入公共就业服务大型专项活动项目予以支持。加快推进就业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平台建设,力争实现与高校校园网互联互通,充分利用短信、微博、移动互联平台等多种渠道发布就业信息,切实降低高校毕业生求职成本。 (十二)完善和提高就业服务水平。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从高校毕业生的实际需要和便利出发,统一服务标准,优化服务流程,提供高效、便捷的就业服务。县级以上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在服务场所设立专门窗口,面向所有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包括户籍不在本地的高校毕业生)开放,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失业登记、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岗位信息、职业培训、职业介绍、档案保管、人事劳动保障代理等“一站式”服务。要打破地域户籍界限,允许户口不在我省的高校毕业生在我省进行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为其免费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并纳入求职地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范围。 五、开展就业帮扶和就业援助 (十三)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综合运用各项政策措施和服务手段,力争使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年底前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 (十四)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实名制管理和服务。各级人社、教育部门及高校要建立合作机制,共同做好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后的信息衔接和服务接续。要以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建立“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库”,实行网络化实名制管理。 (十五)搞好困难高校毕业生和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要将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作为帮扶的重点,认真开展摸底排查,掌握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愿望、求职意向、培训要求、专业特长、家庭生活状况等情况,建立“一对一”帮扶机制,对其进行分类帮扶。从2013年起,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8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列支。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彩虹工程实施力度,深入挖掘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公益性岗位,安置离校后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并落实好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继续做好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帮扶和指导工作。少数民族地区招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国有企业招用员工,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要吸纳一定数量西藏、新疆受援地高校毕业生就业,并将到我省求职的受援地高校毕业生纳入就业扶持政策范围。 (十六)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认真组织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活动,动员国家级重点以上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对有培训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免费就业技能培训、企业上岗前培训和创业培训,使其掌握就业或创业的专项技能和实际能力,培训合格率力争达到90%以上,培训后的就业率达到90%以上。引导高校毕业生在生产和服务一线实现技能就业、技能成才,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政策。对职业技能鉴定合格的,按规定发放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探索建立地方普通高校与技工学校合作的校校联合机制,实现学历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有机结合,为社会培养急需的实用人才。 (十七)大力开展就业见习活动。深入挖掘见习岗位数量,扩大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规模。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评估工作,积极吸纳一批规模较大并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企事业单位作为就业见习单位,为有见习意愿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见习机会和载体。进一步强化对见习工作的管理,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积极引导和鼓励各地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适当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助标准,其中省就业专项资金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予以补贴。围绕就业见习期限、见习单位安全管理措施建设、见习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购买情况、代缴比例设置等方面情况开展专项检查,规范见习单位的行为。鼓励、支持各类企业参与见习活动,按规定在税收缴纳等方面落实优惠政策。 六、促进就业公平 (十八)营造公平的就业环境。人社、公安、工商、教育等部门要紧密协作,严厉打击各类侵害高校毕业生合法权益行为。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招录工作人员时,要合理设置报考资格条件,除特殊职位外,不得针对高校毕业生设置性别、民族等限定条件,可以要求专业门类,不得设置具体专业要求。督促各类用人单位规范用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规范签约行为,任何高校不得将毕业证书发放与高校毕业生签约挂钩。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严禁发布含有限定“985高校”、“211高校”等字样的招聘信息,严禁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性别、户籍、学历、民族等歧视性条款的需求信息,严禁发布虚假和欺诈等非法就业信息,及时查处和纠正各类违法违规职业中介行为,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 (十九)规范国有单位招聘行为。进一步完善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在国有企业全面推行分级分类的公开招聘制度,探索建立国有企业招聘信息统一发布制度,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加强对国有企业招聘行为的指导。国有企业对招聘的高校毕业生,在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确定工资待遇、工龄认定、劳动标准和劳动保护等方面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维护高校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二十)畅通高校毕业生流动渠道。简化高校毕业生就业程序,消除其在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单位之间流动就业的制度性障碍。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落户办法,允许包括专科生在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就(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 七、推动高等教育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二十一)深入推动教育体制改革。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产业升级的需要,合理确定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发展规模,改善人力资源供给结构。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逐步建立高校教学质量外部考评机制,指导高校加强实践教学,着力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完善相关政策和激励措施,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搭建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加强经济社会发展对高校毕业生需求的前瞻性研究,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需求预测和发布制度,完善就业状况的反馈机制,引导高校合理调整专业设置,对连续两年就业率较低社会需求较少的专业,除个别特殊专业外,原则上调减招生计划直至停招。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和重点产业人才供需对接机制,超前部署重点产业相关专业设置和培养计划,努力实现人才培养、社会需求和就业的良性互动。 八、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组织领导 (二十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列入政府政绩考核内容,明确具体目标、工作措施和进度,把责任落实到地方、部门和高校。密切关注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加强分析研判,了解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充分发挥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进一步规范考核指标体系,完善考核办法,制定考核措施,并适时对各地、各有关部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要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切实保障各项就业服务工作开展所需经费。要加强大学生就业观念教育,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宣传新时期就业方针和就业创业政策措施,以及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先进典型,引导广大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将个人理想融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进程中,到城乡基层、到中小企业、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成长成才、建功立业。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8月8日 孙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月7日
91ExAM.org来源:中国孙吴 Who chatters to you will chatter of you. 对你论人是非者,必将对人论你是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