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事业单位考试省级导航

全国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H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海南 J江苏 江西 吉林 L辽宁 N内蒙古 宁夏 Q青海 S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上海 T天津
     X新疆 西藏 Y云南 Z浙江 更详细省市县级导航 事业单位招聘专用题库 事业单位考试历年真题 真题+讲义=免费

2011年安徽省天长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56名工作人员公告(二)
2011-10-18 19:09:38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无异议的下达试用通知。下达试用通知后如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4、用人单位对所有聘用人员在一年试用期的前三个月实行能力水平试用,并纳入聘用考核程序。三个月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察看是否符合聘用岗位的基本条件和业务要求。考核合格者继续试用,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试聘合同(聘期从下达试用通知之日起计算);不合格者用人单位及其主管单位提出不予聘用的意见,市人社局据此提请市招考领导组确定是否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办理相关手续
(一)编制、工资手续的办理
1、经公示无异议的新招聘人员,由招聘单位统一到市编办、人社局办理入编或编制关系调整、实习期工资及财政供给等手续。
2、原属本市财政供给的招聘人员,在三个月能力试用考核合格后,由招聘单位统一到市人社局、编办办理人事调动、编制调整手续。
(二)聘用手续的办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法〔2002〕35号),对试用期考核合格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三年),市主管部门审核,报人社局备案。
七、招聘工作的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监督电话:0550-7770000(市纪委)、0550-7770417(驻市人社局纪检组)。
八、其它
未尽事宜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长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Tags:
】【打印繁体】 【关闭】 【返回顶部
下一篇四川省绵阳市人民调解中心招聘办..

网站客服QQ: 960335752 - 14613519 - 791315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