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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5月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考402名工作人员简章 (二)
2014-05-16 09:03:31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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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2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报考烟台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招聘岗位的,面试后需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体能测评未达标的,取消聘用资格。体能测评时间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五、体检与考核

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考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核。体检办法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应聘烟台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的,体检办法和标准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提出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招聘主管机关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核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核工作。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如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对应聘烟台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人员的考核,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对招聘岗位考核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体检、考核、公示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烟台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烟台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后,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报到的,视为弃权。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招聘主管机关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招聘主管机关取消其本次聘用(考试)资格,并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5年内不得报考烟台市事业单位的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咨询电话:0535-6905229

报名期间技术支持电话:0535-6683333

监督电话:0535-6789730

报名、笔试成绩查询网站: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ytrsks.gov.cn)

公告、公示网站: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hj.yantai.gov.cn/)


附件3:
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式样)
(“单位意见”、“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意见”栏均需填写并加盖公章)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   职称
(技术等级)
  身份证号码  
参加工
作时间
  现工作单
位及岗位
 
岗                                                                                                                                                                                              位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           岗位工作。 证明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           岗位工作。
证明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           岗位工作。
证明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           岗位工作。
证明人:      
单位
意见
  
    同意                同志报考烟台市事业单位,如其被聘用,我处将配合办理其人事档案、工资、党团关系的移交手续。
 
                                       (单位盖章)
         批准人:(签字)               年  月  日
人事
档案
管理
部门
意见

   
                   同志人事档案现在我处代理(管理),属        (集体代理/个人代理)。


                                       (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  
说明:1、“身份”填干部或工人;
      2、“职称(技术等级)”:“职称”指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技术等级”指工人取得的工人技术等级;
      3、“批准人”由单位负责人签字;
      4、“经办人”由人事代理机构经办人签字。

   中共烟台市委组织部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15日

 

 



Tags:事业单位 招聘 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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