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事业单位考试省级导航

全国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H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海南 J江苏 江西 吉林 L辽宁 N内蒙古 宁夏 Q青海 S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上海 T天津
     X新疆 西藏 Y云南 Z浙江 更详细省市县级导航 事业单位招聘专用题库 事业单位考试历年真题 真题+讲义=免费

2014年06月广西贵港市事业单位招聘1199人公告(二)
2014-06-05 11:59:59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组抽签确定面试考场及顺序。

6、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核准后当天张榜公布。

八、考核

(一)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特教学校教师和特设招聘代课人员岗位除外)的考生,根据面试分数合格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核准计划1:1考核(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和加分的合计成绩的高分者进入考核);其余人员,根据笔试、面试分数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核准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和加分的合计成绩的高分者进入考核);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核准后,在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公布。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计划生育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应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应有2名以上成员,考核后形成书面考核材料。

(二)各招聘单位考核工作结束后,经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经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核准后,在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公布。

九、体检

(一)市直事业单位招聘的考生由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到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各县市区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的考生由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到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同级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

(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制定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体检工作,对体检合格的考生名单要进行公布。考生对体检鉴定不合格有异议的可书面申请复查1次,由织体检的部门组织申请复查人员到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复检,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十、公示和聘用

(一)招聘单位领导班子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报有关部门,依据年度招聘计划核准。市直事业单位拟聘人员和县市区事业单位拟聘人员报有关审批机构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报考我市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招聘非医疗卫生岗位的考生,按照“定编定岗不定人”的新机制,统一纳入岗位管理制度和全员聘用制度进行管理。

(二)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并加盖招聘单位公章。聘用到代课人员专设岗位的必须在该岗位至少任教或工作5年以上(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除外)。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初任人员,在聘期间,享受在编人员待遇,具体办法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纪律和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有关规定按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执行。考试招聘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各级组织人社部门、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时间要求,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对考试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按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和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26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保证考试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十二、其他

(一)除直接面试招聘和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外,同一招聘岗位进入考核程序出现总成绩并列,先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分者进入招聘考核,若再出现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二)发出面试通知前,如有考生书面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可递补面试人选;发出面试通知后,如再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或不按时参加面试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三)因考生考核、体检等出现不合格或书面提出自愿放弃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除特教学校教师岗位外,其余招聘岗位人员已下达聘用通知,考生再提出自愿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三、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考咨询电话:

贵港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775-4551966

贵港市教育局人事科 0775-4573877

监督电话:

贵港市人社局政策法规科 0775-4560910

贵港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0775-4573758

附件:

·2014年06月广西贵港市事业单位招聘1199人公告职位表(覃塘区教育类)

·2014年06月广西贵港市事业单位招聘1199人公告职位表(覃塘区卫生其它类)

·2014年06月广西贵港市事业单位招聘1199人公告职位表(市直)

·2014年06月广西贵港市事业单位招聘1199人公告职位表(平南县教育类)

·2014年06月广西贵港市事业单位招聘1199人公告职位表(平南县卫生其他类)

·2014年06月广西贵港市事业单位招聘1199人公告职位表(桂平市教育类)

·2014年06月广西贵港市事业单位招聘1199人公告职位表(桂平市卫生其他类)

·2014年06月广西贵港市事业单位招聘1199人公告职位表(港南区教育类)

·2014年06月广西贵港市事业单位招聘1199人公告职位表(港南区卫生其他类)

·2014年06月广西贵港市事业单位招聘1199人公告职位表(港北区卫生其他类)

·2014年06月广西贵港市事业单位招聘1199人公告(港北区教育类)

 

 

 

 

 

附件2

 

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各报名点和联系电话

 

市直报名地点:市人社局二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0775-4560560

各招聘单位政工人事科(室)

港北区报名地点

1、卫生其他类报名地点:港北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5-4558050

2、教育类报名地点:港北区教育局(地址:建设西路88号)

联系电话:42398854236859

港南区报名地点:港南人力资源市场(南山寺路口)

联系电话:0775-4591712

               0775-4591715

覃塘区报名地点:覃塘区政府办公大楼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775-4861026

桂平市报名地点:桂平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775-3323958

                0775-3325216

平南县报名地点:平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 0775-7861016

 

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6月4日

 

 

 



Tags:事业单位 招聘 考试
】【打印繁体】 【关闭】 【返回顶部
下一篇2014年06月北京中科院科技政策与..

网站客服QQ: 960335752 - 14613519 - 791315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