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2014年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事业编、公务员、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为切实做好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提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平台服务能力和效率,根据关于印发《枣庄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枣人社办发[2013]53号) 、《关于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工作队伍建设的通知》(枣人社办发[2011]403号)、《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人社局等部门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规划的通知》(枣政办发[2011]58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现面向全区公开招用部分高校毕业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范围
招用范围限峄城区户籍的城乡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中处于2年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包含应届毕业生)。基层服务岗位曾安置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本次不再招用。
二、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历证书;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城乡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中,处于2年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行政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
6、专业要求:不限专业;
7、招用岗位:劳动保障协理员岗位15个。
三、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1 5日上午8:30---12:00。
2、报名地点:峄城区人力资源市场。
3、报名所需材料:毕业证书、报到证(派遣证)、身份证、户口簿[须有明确父子(女)、母子(女)、夫妻关系]、城乡零就业家庭或低保家庭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城镇零就业家庭:家庭中其他人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复印件;低保家庭,即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一寸、二寸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各3张进行现场报名。
四、招用后管理及待遇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平台招用的高校毕业生,由所在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负责管理,业务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导。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相关手续由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负责办理。
招用人员首次聘用期限为一年,对取得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资格三级以上的人员,一年后,经考核合格、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续聘。报名咨询电话:7737706。
原标题:峄城区关于招用高校毕业生充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队伍的公告
点击下载>>>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登记日期: 登记表编号:
身份证号
|
|
|
|
|
|
|
|
|
|
|
|
|
|
|
|
|
|
|
|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文化程度
|
|
民族
|
|
婚姻状况
|
|
政治面貌
|
|
人员类别
|
|
个人状态
|
|
职业(工种)资格名称
|
|
国家职业资格等级(工人技术等级)
|
|
专业技术
职务
|
|
户口所在地
|
市(区)
街道(乡镇)
|
联系电话
|
|
家庭住址
|
区(市) 街道(乡镇) 社区(村)
|
原工作单位
|
|
失业时间
|
年 月 日
|
原用工形式
|
|
失业原因
|
|
有无就业要求
|
|
就业意向
|
|
培训意向
|
|
家
庭
状
况
|
姓
名
|
与本人关系
|
工作或学习单位
|
月收入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公示结果
|
|
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类型
|
|
社区意见:
经办人:(签名)
(签章)
年 月 日
|
街道(乡镇)意见:
经办人:(签名)
((签章)
年 月 日
|
市、区(市)意见:
经办人:(签名)
(签章)
年 月 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峄城区公共服务岗位招聘报名表
报名日期: 编号:
身份证号
|
|
|
|
|
|
|
|
|
|
|
|
|
|
|
|
|
|
|
|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文化程度
|
|
民族
|
|
婚姻状况
|
|
户口所在地
|
区(市)
街道(乡镇)
|
政治面貌
|
|
社保缴
费情况
|
|
档案管理单位
|
|
家庭住址
|
区 街道 居委会
(市) (镇) (村)
|
联系电话
|
|
原工作单位
|
|
失业时间
|
年 月 日
|
就业困难人员类 型
|
○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距法定退休年龄五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低保家庭或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复员转业军人;
○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残疾人。其他: 。
|
社区(村)初审 意见
|
经审查、公示无异议
经办人:
年 月 日(章)
|
街道(乡镇)审核意见
|
经办人:
年 月 日(章)
|
就业意向(填写招聘单位及岗位名称)
|
|
用人单位意见
|
经办人:
年 月 日(章)
|
人力资源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意见
|
经办人:
年 月 日(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