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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绵阳市:2012年下半年绵阳市市属事业单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简章(一)
2012-11-15 12:14:20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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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下半年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批准,我市44个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84名工作人员,2个市级行政单位公开招聘3名工勤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招聘。

(二)招聘对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和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二)具体条件

1.学历:原则上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岗位另有要求的见附件招聘岗位表。

2.年龄:原则上为30周岁以下;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普通班研究生毕业学历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部门审批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35周岁以下。岗位另有要求的见附件招聘岗位表。

3.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见附件招聘岗位表。

4.在招聘单位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

5.工作经历不含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制时限内的实践、实习经历。

年龄和工作经历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1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7.本市行政区划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限的在编人员,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包括网上填报信息、到招聘单位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网上缴费三个程序,考生必须按规定完成上述三个环节的操作,任一环节未完成均为报名无效。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现场资格审核、考核工作中的资格复审以及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报名时的资格审核由招聘单位负责,考核工作中的资格复审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负责,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按管理权限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在考核和办理聘用手续时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一)网上填报信息

1.网上填报信息时间为2012年11月16日—2012年11月25日(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25日12:00),填报网站为绵阳人事考试网。

2.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实际选择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进行填报。对招聘岗位表中所列招聘条件无法准确把握的,请联系咨询招聘单位后填报(联系电话、具体地址见附表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填报,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填报,填报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照网络提示通过注册(请务必记住个人帐号和密码),如实、准确填写《绵阳市2012年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相片,相片为报考者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文件为JPG格式,大小在10K至30K之间,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模糊照均为不合格。网上填报2个工作日后,报考者须再次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查询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不合格的须重新上传。

报考者在填报基本信息前须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承诺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且调查属实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报考者所填《绵阳市2012年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参加招聘的依据,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由资格审查确定。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时间为2012年11月16日—2012年11月25日(每日9:00—12:00、13:00—17:00,星期六、星期日请先电话联系),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地点为招聘单位。

报考人员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时需携带填报打印的《绵阳市2012年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两份和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种证书:

1.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

2.毕业证。须用同一毕业证满足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条件。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和学校主管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专业证明,且必须于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其余报考者须提供正式毕业证,不含临时毕业证、学历证明、在读证明等非正式毕业证书。

3.学位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应提供相应学位证,2013年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证。

4.其它证书、手续。有职称、执业(职业)资格要求的,须提供职称、执业(职业)证书,已通过评审或考试即将领证的,可提供颁证机关证明、文件或成绩单等;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能证明本人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及年限的有关材料;本公告同意以相关专业条件报考的,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设置表。

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本市行政区划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限的在编人员,应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2.本市行政区划内中小学教师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和所在地教育部门、人社部门书面同意。

3.在职免费师范生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和所在地教育部门、人社部门书面同意;非在职免费师范生报考,须征得省教育厅和培养学校书面同意。

4.委培生、定向生报考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上述所需证书或材料必须为原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资格审核通过情况请报考者于2012年11月28日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按照网站提示操作步骤查询。

(三)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核合格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考生,须于2012年12月2日前(截止时间12月2日24:00)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公共科目考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12年12月5日—2012年12月7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并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于2012年11月29日(截止时间为下午17:00)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大厅(南河路26号市人社局院内)递交减免申请和材料,经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批通过后,考生免缴本次考务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特别提示:

1.报考者必须在上述规定时限内完成网上填报信息、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所有操作,否则,系统将按时自动关闭。

2.报考者在招聘工作期间(考试时除外)必须保持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所留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分为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考试成绩×40%+政策性加分+专业科目考试成绩×60%;管理岗位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考试成绩×60%+政策性加分+专业科目考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和各分项成绩在百分制基础上进行折合,均保留两位小数。

(一)公共科目考试

1.公共科目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业务技能》两科,工勤岗位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一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公共科目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业务技能》成绩×50%工勤岗位公共科目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为《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综合知识>大纲》公共基础知识部分(请登录绵阳人事考试“事业单位考试”栏目下载);《业务技能》考试内容按招聘岗位分为四种类型:

教师(辅导员)岗位:《教育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为《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请登录绵阳人事考试“事业单位考试”栏目下载);

医师、医技、药师等岗位:《医学基础知识》;

护理岗位:《护理基础知识》;

其他岗位:公文写作和计算机应用。

2.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之比应达到1:3。

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近岗位由招聘单位提出,经审批后可合并招聘;个别紧缺专业和招聘人数较多、能形成充分竞争的岗位经审批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除上述情况外,其余未达到1:3比例要求的岗位予以调减或者取消。调剂、调减、取消招聘岗位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3.公共科目考试时间为2012年12月8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公共科目考试资格。

4.政策性加分。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截止本次招聘报名结束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文件规定加分。

参加我省“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的志愿者,截止本次招聘报名结束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文件规定加分。其中按照“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加分可按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6分。”的规定,“评为优秀”是指在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单独组织的某项评选先进、优秀活动中被评为优秀名次,有正式活动开展文件和获奖通知,不包含日常年度考核优秀。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政策性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凡已享受过加分或定向招考政策,并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志愿者,不再享受上述加分优惠政策。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必须于2012年11月16日—2012年11月23日(每日9:00—12:00、13:00—17:00,不含周末),将服务所在地县级以上组织、人社、团委、教育部门盖章和本人签字的《政策性加分证明材料》(见附件5)原件和复印件送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南河路26号501室)进行审查。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不再享受加分政策,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拟加分人员情况于2012年12月3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

5.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含加分)于2012年12月15日左右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查询。由于公共科目考试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于公共科目成绩发布后2个工作日内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大厅(南河路26号市人社局院内)递交查分申请。

(二)专业科目考试

1.公共科目考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参考人数,按照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依次

Tags:四川省 绵阳市 事业单位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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