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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做好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组通〔2015〕73号)精神,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批准,决定从全区满两个聘期(2011年及以前选聘)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
二、考核招聘名额
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名。
三、考核招聘条件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解放,勇于创新;
2.热爱农村工作,熟悉村情民情;具有较强的服务群众意识,在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和发展经济上做出一定贡献;
3.维护班子团结,有大局观念;充分发挥自身特长和优势,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恪守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5.2007年以来全省统筹选聘、任满2个聘期、当选并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一届、考核合格及以上、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含2007年全省统筹选聘到社区的大学生村干部)。对长期扎根基层且表现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担任村“两委”任职条件,详见《广安区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量化考核办法》(附件2)。
6.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国家公职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考核招聘程序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发布公告、量化考核、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和拟考察对象公示、组织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体检、审核、录用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量化考核(1月9日至1月17日)
各乡镇(街道)成立由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乡镇(街道)纪(工)委、组织人事干部(3名以上)为成员的量化考核小组(名单于1月10日前报送至区委组织部),按照《广安区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量化考核办法》(附件2)对本乡镇(街道)符合条件的在岗大学生村官进行量化考核,填写《广安区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量化考核评分表》(一式4份),评分表须经量化考核组所有成员及被考核对象签字,同时出具量化考核属实证明〔需经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报名时一并提交区委组织部。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1月18日至1月22日)
1.现场报名(1月18日至1月20日)
(1)报名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区委组织部组织股,联系电话:2226396。
(3)提交材料:身份证、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或文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当选证明、年度考核情况、乡镇量化考核属实证明、《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广安区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量化考核评分表》(一式4份)。
2.资格审查(1月21日至1月22日)
区委组织部会同区纪委、区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核实相关材料原件,并收取相关材料复印件。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全过程。
(三)组织考察及公示(1月23日至2月22日)
区委组织部会同区纪委、区人社局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大学生村官的量化考核得分进行复核,根据量化考核得分从高到低按考核招聘人数的1:1.1的比例确定拟考察对象,最后一名得分相同的,均纳入拟考察对象。同时,对拟考察对象在广安区党建网、广安区人社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考察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参照《广安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广安人社发〔2013〕154号),以“德、能、勤、绩、廉”为内容,采取发布预告、民主测评、座谈了解、查阅资料等方式,重点考察大学生村官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履行岗位职责和群众公认等情况,并征求纪检、公安、计生等部门意见。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考核招聘资格。对考察合格的大学生村官,根据乡镇(街道)量化考核得分占90%、考察得分占10%的权重汇总得出最终得分,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广安区党建网、广安区人社局网站对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
(四)体检(2月23日至2月29日)
对经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组织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按量化考核及考察得分总分排序依次递补。<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五)上报审核(3月1日至3月18日)
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将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广安市委组织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审核。广安市委组织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审核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汇总审核后报四川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准。
(六)录用公示(3月19日至3月25日)
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根据四川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核定和批复聘用人员,在广安区党建网、广安区人社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七)聘用(3月26日至3月31日)
公示期满后,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根据聘用人员情况和岗位需求,确定聘用单位,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五、聘用人员管理
1.考核招聘人员原则上安排在原服务村所在乡镇工作。本乡镇考核招聘人数多于招聘岗位的,由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如不服从组织安排,取消其考核招聘资格。
2.考核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3.考核招聘人员基层服务年限不少于6年,服务期间不得调动到其他区(县)和本区其他区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
六、纪律监督
为保证考核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合理性、公正性,本次招聘由区纪委、区监察局全程监督。
原标题:中共广安市广安区委组织部 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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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区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量化考核办法
附件2:
广安区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量化考核办法
从满两个聘期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量化考核遵循“注重实绩、公开透明、量化考核、全面评价”的原则,突出工作实绩,对任职、当选、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奖惩等内容赋予不同权重的分值,对符合考核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大学生村官量化考核。具体项目及量化方式如下:
一、综合评估(60分)
(一)任职情况(10分)
现任或曾经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村党支部副书记)职务,任职方式以换届选举、换届任命和区级任命为准,时间认定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
1.换届选举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得10分;
2.换届任命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换届选举担任村党支部副书记,得8分;
3.区级任命担任村党支部副书记,得6分。
(二)任职年限(10分)
时间认定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
1.换届选举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村党支部副书记)职务满2年,得10分;
2.换届任命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满2年,得8分;
3.区级任命担任村党支部副书记满2年,得6分。
(三)工作经历(10分)
大学生村官工作经历以全省统筹选聘最初签订聘用合同的时间计算,时间认定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
1.选聘担任大学生村官满4年,得6分;
2.选聘担任大学生村官满5年,得7分;
3.选聘担任大学生村官满6年,得8分;
4.选聘担任大学生村官满7年,得9分;
5.选聘担任大学生村官满8年,得10分。
(四)年度考核(20分)
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对大学生村官年度考核结果为依据。
1.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得12分;
2.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有1次优秀,得14分;
3.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有2次优秀,得16分;
4.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有3次优秀,得18分;
5.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有4次及以上优秀,得20分。
(五)奖惩情况(10分)
任职期内因同一原因获得多项荣誉的,以获得的最高级别一项荣誉计分,不累计计分;因年度考核为优秀被表彰的,不纳入计分;参加各项竞赛类活动授予的奖励及荣誉不纳入计分。获得荣誉以具体文件或荣誉证书为准,奖励得分最高不超过10分,时间认定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
1.任职以来获得区级部门荣誉称号,一次得2分;
2.任职以来获得市级部门或区委区政府荣誉称号,一次得4分;
3.任职以来获得省级部门或市委市政府荣誉称号,一次得6分;
4.任职以来获得省委省政府或国家部委荣誉称号,一次得8分;
5.任职以来获得中央、国务院荣誉称号,一次得10分;
6.受过党纪、政纪处分,1次扣3分。
二、群众测评(10分)
召开任职村群众测评会(人数不得少于20人),考核对象述职后,由参加会议群众对其政治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及业绩、公民和职业道德指标,按优秀、良好、一般、较差进行测评,按得分系数1、0.8、0.6、0.4换算成分值,计算公式见附表。
三、乡镇测评(20分)
(一)组织测评(10分)
召开乡镇(街道)干部职工测评会(人数不得少于20人),考核对象述职后,由参加会议人员对其政治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及业绩、公民和职业道德指标,按优秀、良好、一般、较差进行测评,按得分系数1、0.8、0.6、0.4换算成分值,计算公式见附表。
(二)党委评价(10分)
由大学生村官任职村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根据其综合表现进行评价。
综合评价为优秀的,得10分;
综合评价为合格的,得8分;
综合评价为基本合格的,得6分;
综合评价为不合格的,得0分。
四、量化考核小组综合评价(10分)
乡镇(街道)量化考核小组采取个别谈话、座谈、查阅档案、走访调查等方式,对考核对象进行全面深入了解后,对其政治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及业绩、公民和职业道德指标直接赋分。
本办法由中共广安市广安区委组织部、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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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区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量化考核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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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官姓名(本人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