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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县海洋与渔业局
公开选调县南北爿山省级海洋特别保护区
管理中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洞编〔2012〕33号《关于同意成立县南北爿山省级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中心的批复》文件精神,洞头县海洋与渔业局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县南北爿山省级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中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拟选调洞头县南北爿山省级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中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具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良好的文化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团队合作精神、沟通协调能力和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工作满五年(时间计算至2013年1月1日)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近两年考核合格以上;
4、被选调人员年龄在36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要求男性。
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报名。
三、选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时间:2013年2月25日至2013年3月1日。报名地点:洞头县海洋与渔业局综合科。联系人:王娟,联系电话:63488244,13868843831(653831)。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及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
(二)综合考察。考察着重了解应试者的组织能力、文字能力、道德品质、工作态度、沟通协调、工作实绩等情况。
(三)确定人选。根据考察情况,按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经洞头县海洋与渔业局党委研究,择优确定拟选对象。如达不到比例要求,由洞头县海洋与渔业局党委研究决定是否选调。拟选对象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