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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改革,进一步探索人才引进机制,满足我区社会经济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求,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在参加汇川区2017年一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进入面试环节且实际参加面试但未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中,定向选聘22名普通雇员。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拟选聘普通雇员22名。具体职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遵义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汇川区)2017年定向选聘机关事业单位雇员职位表》(附后)。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1、参加汇川区2017年一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考试,进入面试环节且实际参加面试但未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6月9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1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6月10日及以后出生);
4、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5、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道德,无党纪、政纪处分及刑事处罚记录;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愿意为开发区(汇川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愿意履行雇员的职责和义务,身体健康;
7、具备拟选聘职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三、选聘方法和程序
(一)方法:贯彻公开、平等、自愿的原则,采取现场双向选聘、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程序:此次定向选聘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的基本程序为:发布选聘公告、现场双向选聘、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1、发布公告:在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就选聘职位、选聘范围、选聘资格条件、选聘程序等发布公告。
2、选聘时间:2017年6月9日上午9:00开始,迟到30分钟者,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选聘者需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提前20分钟签到入场。
3、选聘地点:汇川区第二行政办公中心(汇川大道中段汇川城投大厦366室)。
4、选聘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遵义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汇川区)选聘机关事业单位雇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现场进行发放)1份。《报名表》表内填写内容要真实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错误信息,责任自负;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 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参加选聘,但必须书面承诺在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
③近期正面免冠1寸蓝底照片2张;
④选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5、选聘方式:选聘采取现场双向选聘的方式进行。具体步骤为:
①汇川区雇员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雇员待遇及聘用相关事宜作情况介绍;
②用人单位对本单位选聘职位进行宣传讲解;
③符合用人单位选聘条件的人员,根据本人意愿选择聘用单位,填写《报名表》交聘用单位备选,每人限报一个职位。聘用单位根据选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资格初审符合选聘条件的,在《报名表》上签署初审意见。经用人单位考核后,双方达成拟聘用意向的,填写《遵义市汇川区2017年雇员选聘情况确认表》,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格复审后,双方签字确认备案。
拟选聘人员及实际选聘人数(实际选聘人数由选聘单位根据选聘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但不得超过选聘计划数)均由选聘单位根据考生所学专业、经历、特长等,结合本单位工作需要自主确定。如同一职位报名参加选聘人数超过选聘计划数,则由用人单位现场进行面试考核确定拟选聘人选。落选人员可以参加其他单位选聘。
6、体检
(1)体检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规定执行规定执行。
(2)体检时间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7、考察
考察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各选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选聘职位规定的选聘资格条件,确认其选聘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有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
(4)发现有其它较严重疾病;
(5)组织纪律涣散,违反劳动纪律者;
(6)以弄虚作假获取报名资格条件的;
(7)按照《选聘方案》不得选聘的人员。
考察中发现有不合格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8、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天。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定进行调查。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9、办理聘用手续及管理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与聘用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遵义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汇川区)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签订书面聘用合同。
雇员管理及工作待遇按《遵义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汇川区)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
选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自愿”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选聘条件、公开选聘程序、公开选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在公开选聘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五、其他事项
本次选聘有关事宜将在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通知,涉及人员要密切关注网站公告,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网站公告而影响参加选聘、体检、考察等相关事宜的,责任自负。
选聘咨询电话:0851-28651559
监督电话:0851来源:91考试网 91ExAm.org-28397767(区纪委、监察局)
点击附件下载>>>
附件:1.《遵义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汇川区)2017年定向选聘机关事业单位雇员职位表》;
| 遵义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汇川区)2017年定向选聘机关事业单位雇员职位表 |
| 选聘单位 |
选聘岗位 |
岗位代码 |
选聘人数 |
学 历 |
专业 |
其他条件 |
| 汇川区人民检察院 |
普通雇员 |
201 |
7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需进行计算机测试 |
| 中共汇川区委政法委 |
普通雇员 |
202 |
2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
| 中共汇川区委统战部 |
普通雇员 |
203 |
1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
| 汇川区社会保险事业局 |
普通雇员 |
204 |
1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
| 汇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普通雇员 |
205 |
1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
| 汇川区农牧局 |
普通雇员 |
206 |
2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
| 汇川区工业经济局 |
普通雇员 |
207 |
1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
| 汇川区商务局 |
普通雇员 |
208 |
1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
| 汇川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普通雇员 |
209 |
2 |
本科及以上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
| 普通雇员 |
210 |
2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
| 汇川区民政局 |
普通雇员 |
211 |
1 |
本科及以上 |
中国语言文学类、会计及其相关专业 |
|
| 普通雇员 |
212 |
1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
| 合计 |
|
|
22 |
|
|
|
2.《遵义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汇川区)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暂行办法》。
遵义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汇川区)
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遵义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汇川区)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的管理,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及其雇员的合法权益,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效能和管理服务水平,在原《遵义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汇川区)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遵义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汇川区)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聘用的雇员。
第三条 雇员是指在我区社会经济发展重点领域或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中紧缺人才的部门和单位以劳动合同形式聘用,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职权,不占用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的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 遵义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汇川区)雇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雇员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区雇员制度实施的统筹协调工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区雇员管理中心,为雇员的管理和监督实体机构,主要负责雇员的招聘、考核、奖惩及对以上事项的投诉、申诉等管理监督工作。
第二章 岗位分类
第五条 雇员分为普通雇员和高级雇员两个级别:
“普通雇员”是指满足单位较高工作要求,承担技术性、辅助性或管理性工作的专门人才。
“高级雇员”是指满足单位高层次的技术性或经营管理性工作需要,在关键岗位担任技术决策和项目决策的高端技术人才、高层管理人才和高级金融人才。以及由政府短期聘用,在经济、科技、金融、法律、信息和城市建设、城市规划、城市管理、资本经营、资产管理、土地开发、土地经营、旅游等领域为政府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指导的国际、国内知名专家和学者。
第三章 岗位设置
第六条 雇员岗位设置坚持精简、效能的原则,在保证人员素质和满足各单位工作需要的基础上,全区雇员岗位总量控制在120名以内,以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第七条 实行雇员岗位申报制度。雇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提出雇员计划申请,包括雇用理由、雇用人数、雇员职别、专业和条件、雇员的岗位职责要求等,报主管部门和区分管领导同意后,书面报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结合用人单位需求,按照“必需、合理、精简、节约”的原则集中对用人单位雇员指标数量及类别进行审核,提出初步意见,提交区编委会审定。
第四章 招聘
第八条 雇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和人民;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道德,无党纪、政纪处分及刑事处罚纪录;
(三)愿意为开发区(汇川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愿意履行雇员的职责和义务;
(四)符合拟聘岗位设定的资格条件;
(五)身体健康。
第九条 雇员除应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岗位任职资格条件:
普通雇员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可以放宽到大专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
高级雇员须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本岗位要求的相关职业注册资格,并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专业能力。工作业绩突出,在专业技术领域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大影响力的,要求可适当放宽。
第十条 雇员的招聘由区雇员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参照《遵义市事业单位新增工作人员招聘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考核的方式择优聘用。
第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