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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市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政府门户网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人社部门审定。
八、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县人社局: 0731-27560810(咨询电话)
县委组织部: 0731-27612380(监督电话)
县 纪 委: 0731-27560876(监督电话)
市人社局: 0731-28681082(监督电话)
十一、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原标题:2017年株洲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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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株洲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表
大学生村官综合考核考察量化计分表
株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9日
Say the right thing at the right time,and keep still most of the time. 只在恰当的时候说恰当的话,大部分时间则不要说话。
A bad beginning makes a bad ending. 恶始必有恶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