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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大学生“村官”考核量化测评表
姓名: 任职乡(镇)、村(社区):
评价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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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评价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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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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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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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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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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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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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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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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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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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组织纪律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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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民群众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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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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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作风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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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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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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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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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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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理论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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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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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基层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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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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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研究能力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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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协调、工作推动能力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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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群众工作能力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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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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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
(15%)
|
爱岗敬业表现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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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在村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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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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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农户联系群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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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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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范带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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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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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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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本职工作总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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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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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宣传及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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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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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村级组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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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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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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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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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发展经济、帮助农民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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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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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社会事业发展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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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及完成上级部署的中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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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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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群众教育培训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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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挡案工作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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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心帮助老幼贫弱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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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宣传、信息工作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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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教育使用情况
(此项没有的,将分值转至社会事业发展项)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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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培养性帮助乡镇、县市区工作情况
(此项没有的,将分值转至完成中心工作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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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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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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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自律总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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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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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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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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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组成员签名:
附件: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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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株洲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计划条件表 |
招聘岗位编码 |
招考单位 |
岗位性质 |
编制性质 |
招聘计划 |
最低学历 |
学位 |
专业 |
年龄 |
性别 |
其他要求 |
1 |
株洲县审计局建设项目审计监督中心 |
专技岗位 |
全额拨款 |
1 |
本科 |
学士 |
审计(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及相关专业 |
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
不限 |
|
2 |
专技岗位 |
全额拨款 |
1 |
本科 |
学士 |
审计(学)、会计(学)、财务管理、汉语言、汉语言文学、计算机及相关专业 |
不限 |
|
3 |
株洲县林业局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 |
专技岗位 |
全额拨款 |
1 |
本科 |
学士 |
林业工程类(森林工程、木材科学与工程、林产化工) |
男性 |
|
4 |
株洲县商务和粮食局下属事业单位 |
管理岗位 |
全额拨款 |
2 |
本科 |
学士 |
经济学类、旅游管理类、市场营销 |
不限 |
|
5 |
株洲县农业局下属镇农技站 |
专技岗位 |
全额拨款 |
3 |
全日制大专 |
不限 |
农业技术类 |
不限 |
|
6 |
株洲县环卫处 |
专技岗位 |
差额拨款 |
1 |
本科 |
学士 |
会计(学)、财务管理及相关专业 |
不限 |
|
7 |
株洲县食药工商质监局综合执法大队 |
管理岗位 |
全额拨款 |
3 |
本科 |
学士 |
行政管理、法学、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会计学 |
不限 |
|
8 |
株洲县食品药品和质量技术检验检测所 |
管理岗位 |
全额拨款 |
1 |
本科 |
学士 |
药学类、中药学、中药制药 |
不限 |
|
9 |
专技岗位 |
全额拨款 |
1 |
本科 |
学士 |
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卫生与营养学 |
不限 |
|
10 |
株洲县畜牧兽医水产局镇畜牧水产服务站 |
专技岗位 |
全额拨款 |
3 |
全日制大专 |
不限 |
畜牧兽医类 |
不限 |
|
11 |
株洲县住建局燃气管理办 |
管理岗位 |
全额拨款 |
1 |
本科 |
学士 |
土木类 |
不限 |
|
12 |
株洲县住建局排水管理处 |
管理岗位 |
全额拨款 |
1 |
本科 |
学士 |
土木类 |
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
不限 |
|
13 |
株洲县住建局城市建设档案馆 |
管理岗位 |
全额拨款 |
1 |
本科 |
学士 |
建筑类 |
不限 |
|
14 |
株洲县乡镇下属事业单位 |
管理岗位 |
全额拨款 |
13 |
本科 |
学士 |
不限 |
男性 |
|
15 |
株洲县乡镇下属事业单位 |
管理岗位 |
全额拨款 |
9 |
本科 |
学士 |
不限 |
不限 |
|
16 |
株洲县乡镇下属事业单位 |
管理岗位 |
全额拨款 |
2 |
全日制大专 |
不限 |
不限 |
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
不限 |
面向在株洲县服务期满3年以上(含3年)的大学生村官。 |
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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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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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各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4名。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已在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不作为招聘对象;
4、自愿在株洲县服务5年,服务期限内不予调档案,不办理调动、离职手续;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未满工作服务期的工作人员、全日制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发布信息
通过株洲市政府门户网、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株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2日-8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咨询电话:27560810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推荐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带二维验证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并打印),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填写《株洲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招聘资格。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五、资格审查及考试
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
1、考试方式:
(1)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的岗位为笔试、面试、考核相结合;
(2)其他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
2、笔试
(1)笔试内容: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市人社局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3)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县人社局统一制发准考证,报考人员于9月6日-9月7日到县人社局四楼408室考试培训中心领取。
3、面试:笔试结束后,进行结构化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考生签到时间为当天上午8:00,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考,未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成绩合成:
(1)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的岗位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考核成绩×30%,该岗位按照先考核后体检程序进行,考核人数按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纳入面试的均进入考核),考核由组织部负责,具体考核办法见附件2。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前。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则按考核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2)其他岗位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前。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则按综合总成绩的第三位小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1次。
七、公示
根据综合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