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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市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扩大人才总量,经市政府批准,面向
社会为邢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各类人才297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邢台市2011年市直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现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
(冀人社发[2011]9号),经研究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严格招聘程序,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
考试、考核的办法聘用。
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负责组织实施,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
门组织实施。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211”工程院校本科学历的面向省内外;其它
毕业生面向邢台市辖区(具有邢台市户籍或邢台市生源)。
(二)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类应往届高校毕业生。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1993年4月30日前出生)且在35周岁以下
(1976年4月30日后出生),具体岗位有年龄要求的,按岗位要求年龄确定,年龄推算时间截
止到2011年4月30日。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邢台市2011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要求
确定,凡涉及到年龄、户口、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1年4月30日。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
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
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
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
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的规定。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每人在网上
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1、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 ; http://gwy.hebpta.com.cn)。
报名时间:5月3日8:30至5月7日17:00。
缴费时间:5月3日8:30至5月8日17:00。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①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的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
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照网上报名《操作指南》规定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②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
息的真实性负责,在入闱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
的,取消面试资格。
③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报考岗位,获取
“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
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④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
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⑤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
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通过原因,修改信息或
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
⑥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
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
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
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⑦统一招聘报名缴费只能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每人报名考务费100元。推荐考生使用
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和
招商银行;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2、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如果报名人数达不到竞争比例(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为
1:3)的原则上取消该职位招聘或核减招聘指标,并通知应聘人员。对招聘高层次人才的岗
位,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
3、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
的考生,先在网上缴费,待考试结束的当天下午18:00前,考生到河北省邢台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邢台市红星街139号邢台市人民政府院内二号楼313房
间),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审核确定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所退
费用由省人事考试中心退回原缴费账户。退费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
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
(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
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4、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统一招聘笔试的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5月18日9:
00至5月20日17:00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打印《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