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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并提交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经报名现场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前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南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anming.gov.cn)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成绩中予以加分。现场报名结束后不再受理加分申请。
六、考试
考试按管理岗位(A类)、专业技术岗位(B类)、教师岗位(C类)三个类别实行分类考试。
报考A类岗位的人员参加《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及面试。
报考B类岗位的人员参加《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专业测试及面试。
报考C类岗位的人员参加《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及试教。
报考人员须参加招聘简章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一)《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
《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为闭卷考试。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不含户口簿、驾驶证、护照等其他身份证明)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专业测试
报考B类岗位的考生,根据《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不低于1:3,不高于1:1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三)面试
报考A类岗位的考生,根据《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报考B类岗位的考生,按《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百分制折算后成绩占30%、专业测试成绩占40%计算,根据两科成绩之和,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四)试教
报考C类岗位的考生,根据《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不低于1:3,不高于1:6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试教人选。
试教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试教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聘用。
(五)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以下比例分类计算:
报考A类岗位的,总成绩按《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百分制折算后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
报考B类岗位的,总成绩按《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百分制折算后成绩占30%、专业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计算。
报考C类岗位的,总成绩按《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百分制折算后成绩占40%、试教成绩占60%计算。
《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专业测试、面试(试教)成绩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六)其他
如遇某岗位进入面试(专业测试、试教)人员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专业测试、试教)。
如A、C类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试教)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是否进行面试(试教),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报市招聘办决定。
如B类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专业测试或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是否进行专业测试或面试,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报市招聘办决定。
因调整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拟参加专业测试、面试(试教)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同时取消。
面试(试教)前将对拟参加面试(试教)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试教);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试教)资格,并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进入面试(试教)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南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anming.gov.cn)上公示。
七、体检
各招聘岗位参加体检的考生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职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A类岗位以面试成绩、B类岗位以专业测试成绩、C类岗位以试教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不列为考察政审对象,则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的,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体检必须在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时向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工作组,工作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对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核,据实写出考查政审材料,并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考生列为考察政审对象。在职考生考察政审内容主要为遵纪守法及工作表现;其他考生以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经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取消该考生的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事业单位新招聘试用期未满的人员;2009年1月1日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及定向到贵阳市以外的应届毕业生。
4、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到2011年9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证等证书的人员。
9、不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或提供报考岗位所需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人员。
10、所报考岗位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1、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13、发现有其它较严重疾病的。
14、经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考察政审出现不合格情况是否递补,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报市招聘办确定。
九、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经《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专业测试、面试(试教)、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南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anming.gov.cn)、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gzgy.lss.gov.cn)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考试成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