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为加强我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南明区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的原则。
2、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专业测试、资格复审、面试(试教)、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3、招聘工作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二、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00名,详见《南明区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外省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的2011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本省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3、贵阳市户籍大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5、选聘到贵阳市服务满一年及以上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一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报考教师岗位的需具备相应层次、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报名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持教师资格证办理机构出具的符合办理相应学科、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条件的证明方可报名)。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3年7月7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7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和具备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含政工系列)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岁(1971年7月7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报考岗位明确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2011年7月7日,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和其它就业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事业单位新招聘试用期未满的人员;2009年1月1日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及定向到贵阳市以外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所报考岗位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岗位有关条件要求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四、时间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7月7日至9日上午9:00至下午4:00;
2、报名地点:南明区河滨小学(遵义路47号)。
(二)准考证发放
《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1年7月20日上午9:00至下午5:00。
准考证领取地点:南明区河滨小学(遵义路47号)。
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发票领取准考证,未按时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各环节考试及体检等过程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因不能提供所需证件而影响考试或其他招聘环节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考试
1、《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考试时间:2011年7月23日上午9:00-11:30;
2、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专业测试、面试(试教)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公布
(五)受理查分
受理查分时间:2011年8月4日上午9:00至下午4:00;
受理查分地点:南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科。(箭道街52号区政府大楼三楼)。
五、报名方式、资格审查及加分
(一)报名方式
报名工作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名时收取考务费100元。按照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意见》(黔党发〔2009〕6号)中对应届高校特困毕业生免收报名费的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到所在学校学生资助机构申请,由所在学校或学生资助机构出具特困生书面证明,经报名现场确认符合条件的即可免收报名费,免收报名费的人员名单在南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anming.gov.cn)公示3天,若有不符合免收条件者,经核实后须补交报名费。
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此比例的,可调整招聘计划。如调整后仍达不到该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各招聘单位负责。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持毕业证、学位证(201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在职人员同时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需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持符合本岗位招聘条件的工作经历证明;交近期彩色同底免冠一寸证件照3张。
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按要求如实认真填写并提交报名登记表。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考生自负;由他人代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在笔试、专业测试、面试(试教)、体检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按照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一览表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报名,并提供与之相符且真实有效的材料。如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加分
1、加分政策
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民族乡(镇)职位(南明区小碧中学)的,在《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成绩中加5分(加分在按百分制折算前进行)。
2、加分确认
加分考生须在报名现场填写《南明区
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