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分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总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报考人员须按条件参加完本职位规定的所有科目考试,如未参加规定的其中任一个项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其他
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需取消的招聘职位,其拟参面试人员的资格同时取消,并面向社会公告。
六、体检
体检在黔南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非指定体检机构出具的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从进入面试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提出复查申请,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复查。体检结束后对考生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工作由黔南州水利局及黔南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组成考察组具体负责实施。考察组由二人以上组成。在考察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在考察中发现考生有本简章第三条第三款所列情形之一及下列情况之一的,考察不合格,由黔南州水利局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按程序依次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或经州招聘办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二)聘用审批
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黔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黔南委办字〔2007〕24号)有关规定,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与黔南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被聘用人员应按通知要求按时到黔南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报到。超过规定报到时间20天仍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0854-8316330(黔南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办公室)
监督电话(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0854-8280194(黔南州纪委监察局派驻黔南州水利局监察室)
0854-8224308(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录用科)
十、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班。
十一、在招聘过程中,黔南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招聘办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黔南人力资源网(http//www.qnrc.gz.cn)。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黔南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招聘办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二、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黔南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十三、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黔南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