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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述题
参考答案: 《决定》发布之后,有人认为中央的土地政策比过去更“紧”,有人则认为是更“松”了。事实上,不存在总体上的“紧”或“松”问题;应该说今后国家的土地利用规划的约束力会更紧,而对土地使用权承载的其他具体权利的限制则会逐步放松。我国农村土地的基本制度保持不变,国家的18亿亩耕地的“红线”不能碰,这两个方面没有放松。但《决定》对“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有了新的解释,提出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这是“松”的表现。总体上说,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原则是“产权明晰、用途管制、节约集约、严格管理”。这是一种结构性的政策调整,并不是整体上的松或紧。中央的《决定》提出完善土地管理制度的“16字原则”是解开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等难题的根本思路。今后,相关法律修改应依据这个思路来完成。对这个原则的理解,用途管制应该是核心;离开了用途管制,产权明晰说不清楚。在用途管制以外,产权明晰还有其他相对独立的意义。2.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确立了“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农村基本经济制度。但长期以来,人们对这个制度的理解有某种狭隘性。《决定》提出,构成“双层经营”的两个层次要实现两个“转变”,一是“家庭经营要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增加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投入,着力提高集约化水平”;二是“统一经营要向发展农户联合与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的方向转变,发展集体经济、增强集体组织服务功能,培育农民新型合作组织,发展各种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着力提高组织化程度”。《决定》提出的这两个“转变”非常重要,很值得农村改革研究者和实践者认真思考琢磨。家庭经营要改变技术水平低、专业化程度差、生产经营规模小的状况,逐步由小农或小兼业农转变成现代的专业农户。
答案解析:
- 1、十七届三中全会确定了农村土地制度市场化改革思路。但土地要素不同于一般商品,它的市场交易更要接受国家的掌控,交易的规模、数量、目的和方式都会受国家政策的严格制约。所以,农村土地要素的市场化不是完全的自由放任,这也是此次《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重要精神。在中央《决定》发布前,社会有关方面对土地制度深化改革有某种期待;《决定》发布之后,社会上对《决定》似乎有完全不同的理解。1.如何理解《决定》关于农村土地政策调整的基本原则?2.《决定》对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有何新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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