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总分以100分计算,
其中:
体育局体育工作人员、文化馆男声独唱演员、九龙江国家森林公园导游人员考试分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三部分。
其它职位考试分笔试、面试二部分,其中县委办、政府办、药监局文秘人员笔试含《综合知识及写作》和《调研报告写作》两个科目,县委办机要人员笔试含《综合知识及写作》和《计算机专业知识》两个科目,宣传部外宣人员笔试含《综合知识及写作》和《新闻写作》两个科目。
1、笔试:
⑴笔试内容及其它说明具体见下表
报考职位 |
笔试内容(科目) |
分值 |
所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 |
说明 |
经济局电力监管人员 |
综合知识及专业知识 |
100分 |
70% |
其中综合知识占30%,专业知识70%。 |
体育局体育工作人员 |
专业知识 |
100分 |
20% |
环保局环境监测人员 |
综合知识及专业知识 |
100分 |
70% |
其中综合知识占30%,专业知识70%。 |
基建投资审计人员 |
综合知识及专业知识 |
100分 |
70% |
其中综合知识占30%,专业知识70%。 |
文化馆男声独唱演员 |
综合知识及写作知识 |
100分 |
20% |
其中综合知识占30%,写作70%。 |
国土局国土管理技术人员 |
综合知识及专业知识 |
100分 |
70% |
其中综合知识占30%,专业知识70%。 |
国土局经管人员 |
综合知识及专业知识 |
100分 |
70% |
其中综合知识占30%,专业知识70%。 |
温泉景区管委会、国土局、民政局财务人员 |
综合知识及专业知识 |
100分 |
70% |
其中综合知识占30%,专业知识70%。 |
乡镇计生服务人员 |
医学基础及专业知识 |
100分 |
70% |
九龙江森林公园旅游管理人员 |
综合知识及专业知识 |
100分 |
70% |
其中综合知识占30%,专业知识70%。 |
九龙江森林公园导游人员 |
综合知识及专业知识 |
100分 |
20% |
其中综合知识占30%,专业知识70%。 |
大坪林场森林管理人员 |
综合知识及专业知识 |
100分 |
70% |
其中综合知识占30%,专业知识70%。 |
环卫所工作人员 |
综合知识及写作 |
100分 |
70% |
其中综合知识占30%,写作70%。 |
宣传部外宣工作人员 |
综合知识及写作 |
100分 |
20% |
其中综合知识占30%,写作70%。 |
新闻写作 |
100分 |
40% |
县委办、政府办、药监局文秘人员 |
综合知识及写作 |
100分 |
20% |
其中综合知识占30%,写作70%。 |
调研报告写作 |
100分 |
50% |
县委办机要人员 |
综合知识及写作 |
100分 |
30% |
其中综合知识占30%,写作70%。 |
计算机专业知识 |
100分 |
40% |
药监局中药检验人员 |
综合知识及专业知识 |
100分 |
70% |
其中综合知识占30%,专业知识70%。 |
⑵、笔试时间:2011年1月8日上午(县委办机要人员下午考《计算机专业知识》),2011年1月10日文秘人员、外宣工作人员考《调研报告写作》或《新闻写作》,地点另定。
2、技能测试:
测试内容及其它说明见下表:
报考职位 |
参考对象 |
测试内容(科目) |
分值 |
所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 |
测试时间及地点 |
体育局体育工作人员 |
所有考生 |
执行篮球比赛裁判 |
100分 |
50% |
2011年1月9日
地点另定 |
文化馆男声独唱演员 |
所有考生 |
独唱、节目主持等才艺测试 |
100分 |
50% |
2011年1月9日
地点另定 |
九龙江森林公园导游人员 |
按录用职位的1:5。 |
导游技能 |
100分 |
50% |
2011年1月11日
地点另定 |
3、面试:
⑴、面试对象的确定:
①、体育局体育工作人员、文化馆男声独唱演员、九龙江国家森林公园导游人员根据笔试和技能测试的成绩折算比例计算进入面试对象的成绩依据。
②、其它职位以笔试成绩为进入面试对象的成绩依据。
⑵、面试比例:1:2(如第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均进入面试对象)。
⑶、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谈。
⑷、面试时间:2011年1月14日,地点另定。
⑸、面试成绩所占比例: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宣传部外宣工作人员面试成绩占20%)。
5、加分办法:宣传部外宣工作人员实践成绩加分满分20分,其中《人民日报》、《湖南日报》、《郴州日报》每上稿一篇分别计2分、1分、0.5分(截止时间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6、考试总成绩计分办法:
⑴、体育局体育工作人员、文化馆男声独唱演员、九龙江国家森林公园导游人员: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0%+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30%
⑵、宣传部外宣工作人员: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20%+加分
⑶、其它职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六、资格审查
考试结束后,按相应职位的成绩折算比例计算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并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选调)计划等额确定入围人员,做为资格审查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在考试成绩公布后三天内必须提交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提供者,不得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报考资格不符合者,取消录用资格。
七、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选调)计划结合资格审查结果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的组织管理工作由县人事局会同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体检医院在体检对象集中后再确定。并与体检医院签定责任合同,各司其职,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与要求做好体检工作。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湘人发[2005]31号)和人社部[2010]19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八、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县人事局及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核主要内容为报考资格复查和德才表现,考核标准按《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试行办法》执行。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及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如有自愿放弃及资格审查、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录用计划缺额时,则按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九、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各个阶段工作完成后,将结果进行公示,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举报者保密。公示期七日。公示期内,受理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的举报人的举报。
十、待遇
新聘人员实行聘用(任)制,享受同类同岗在职人员工资、福利、保险等待遇。选调人员职务(职称)不变,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相关政策办理。
汝城县公开招聘(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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