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0年12月21日至12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2.地点:龙岗区龙翔大道区政府大楼1123室。联系人:曹昊云,联系电话:0755-28906022。
(二)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审核考生提供的材料,判定是否符合应聘条件。资格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考试候选人,报名资料由招聘单位留存。应聘人须提交如下资料:
1.《深圳市事业单位选聘职员报名表》(原件,空表见附件2);
2.身份证或户籍本(复印件,验原件);
3.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4.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原件,空表见附件3)。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须书面声明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5.证明应聘人符合职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三、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和资格审查结果,由区发展研究中心组织审查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于资格审查结束后3天内在深圳市龙岗区政府在线网站(www.lg.gov.cn)上公布。
四、面试
1.面试委托市有关考试机构负责,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结果公布:根据面试分数高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面试结果和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 3天内在深圳市龙岗区政府在线网站上公布。(网址:www.lg.gov.cn)。
五、体检
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于体检结束后在龙岗区政府在线网站公布(网址:www.lg.gov.cn),公示时间为7日。
八、聘用
用人单位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并在公示结束后3个月内备齐规定资料报龙岗区委组织部备案。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招聘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十、本公告由龙岗区委组织部、龙岗区委(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龙岗区发展研究中心选聘职员岗位表
2.深圳市事业单位选聘职员报名表
3.深圳市聘用职员、雇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组织部深圳市龙岗区委(府)办公室
2010年12月21日
附件1:龙岗区发展研究中心选聘职员岗位表
招考岗位名称 |
聘用
人数 |
岗位条件 |
编制
性质 |
性别 |
最高
年龄 |
学历 |
学位 |
所学专业 |
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 |
考生
户籍 |
发展研究中心政策研究职员 |
1 |
男 |
35 |
博士
研究生 |
博士 |
政治学理论(030201) |
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博士学位 |
市内 |
财政
拨款 |
附件2:深圳市事业单位选聘职员报名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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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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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片 |
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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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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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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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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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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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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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若为毕业生填写“毕业生”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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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在读)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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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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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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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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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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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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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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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从高中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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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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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信息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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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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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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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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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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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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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干部/工人/学生/现役军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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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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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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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信息 |
报考单位 |
报考职位名称 |
报考职位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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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 (加注“同意报名”意见并盖章) |
审查人签名: 审查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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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报名表须准备一式两份,均须贴近期1寸免冠同版相片。资格初审完后,考生和审查单位各留存一份报名表。
2、此表任何栏目内容涂改无效; |
承 诺 书 |
本人承诺:本人填写的信息全部属实。本人符合招考公告规定的所有条件以及报考职位的所有资格要求。如不符合,本人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
承诺人:
200 年 月 日 |
附件3:深圳市聘用职员、雇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本人情况 |
配偶情况 |
姓名: 性别: |
姓名: 性别: |
身份证号: |
身份证号: |
工作单位: |
工作单位: |
婚姻状况: |
婚姻状况: |
初婚日期: |
初婚日期: |
户籍所在地: 省 市(县、区) |
户籍所在地: 省 市(县、区) |
户籍类别: |
户籍类别: |
离婚时间: |
离婚时间: |
办理单位: |
办理单位: |
子女归属: |
子女归属: |
再婚时间: |
再婚时间: |
发证机关: |
发证机关: |
生育子女数: |
生育子女数: |
子女
情况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是否独生子女 |
领取独生子女证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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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节育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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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违反计划
生育规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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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出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意见 |
盖公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
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办意见 |
盖公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
拟入户地 |
省 市 区 街道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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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请按表格要求,真实、详细地逐栏填写。此表只作为拟聘职员向深圳市人事局提交引进人员所需材料一。
2.此表由拟聘职员单位和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生办共同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办人需签名并留联系电话。
3.如属生育两个子女以上的拟聘职员,须由深圳市计划生育部门出具计划生育审核证明。如属生育两个子女以上的拟聘职员,须由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在备注栏内注明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原因和政策依据。
4.户籍类别: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婚姻状况:未婚、初婚、再婚、丧偶、其它。子女归属:男方、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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