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发展研究中心选聘职员信息
报名须知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0年12月21日至12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2.地点:龙岗区龙翔大道区政府大楼1123室。联系人:曹昊云,联系电话:0755-28906022。
(二)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审核考生提供的材料,判定是否符合应聘条件。资格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考试候选人,报名资料由招聘单位留存。应聘人须提交如下资料:
1.《深圳市事业单位选聘职员报名表》(原件,空表见附件2);
2.身份证或户籍本(复印件,验原件);
3.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4.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原件,空表见附件3)。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须书面声明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5.证明应聘人符合职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3号)有关规定,经龙岗区委组织部核准,区发展研究中心决定选聘一名职员,具体岗位参见《龙岗区发展研究中心选聘职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关要求
1.关于报考专业。
(1)应聘人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表》要求一致(专业代码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
(2)所学专业须与职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2.关于报考年龄。
报考年龄的计算截至2010年12月31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06年9月以来参加本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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