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原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办和团中央等八部门《关于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27号)的精神和要求,为促进本市农村基层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社会事业发展,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新郊区新农村建设,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统一组织的方式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16年本市计划招募一批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
(一) 招募对象
1、2016年上海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2016年外省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上海生源毕业生。
(二)招募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学位,或具有农学类专业大专学历。
6、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考试报名办法
(一)招聘岗位查询
2016年本市计划招募岗位、岗位要求等,详见《2016年上海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岗位需求信息》。从即日起可通过“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www.spta.gov.cn)和“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www.12333sh.gov.cn)查询。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募实行网上报名。网址为“21世纪人才网”、“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和“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
(三)报名时间
3月30日10:00-4月11日16:00。
(四)报名流程
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须在线填写、打印《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正反面A4打印,一式三份),并在打印出的《登记表》“本人承诺”一栏签字,在4月11日16:00前到所在高校就业主管部门进行信息确认和政审。经盖章确认的《登记表》由本人保存,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
各高校就业主管部门应于4月11日16:00前,完成报考人员的网上信息确认。
外省市高校的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应于4月11日16:00前,将《登记表》(须本人签字,并经所在高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以附件图片方式(大小1M以内)发送邮件至spta2004@126.com,邮件主题为:“三支一扶报名+注册编号+姓名”。《登记表》原件由考生本人保存,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
(五)下载准考证
完成网上报名并通过学校确认(资格审核)的人员,可于4月21日10:00起从网上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一)笔试科目《综合知识》。笔试时间定于4月23日。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二)笔试主要考查应考者到农村基层锻炼必备的通用知识、基本素质和潜在能力。
(三)笔试成绩可于5月5日12:00后通过“21世纪人才网”、“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查询。
(四)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总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方可参加岗位报名。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参加岗位报名。
农学类特殊岗位(明确要求农学类相关专业的岗位)不设最低合格分数线。
四、岗位报名
岗位报名采取网上填报方式,共分两个阶段:
(一)网上岗位报名(5月12日10:00-5月16日10:00)
参加考试并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岗位报名工作。考生填报岗位信息时,须详细阅读招募相关文件,按照公布的岗位资格条件、专业要求,以及自身情况,填报相应的岗位。
各区县“三支一扶”办公室于5月16日12:00前,根据相应的岗位要求(学历、专业、其他等)和考试成绩,完成对考生岗位报名资格的审核。
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在通过区县“三支一扶”办公室资格审核的考生中,根据招募具体岗位报名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募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名单可于5月16日下午15:00起,在考生报名系统内查询。
(二)岗位补报名(5月16日15:00-5月17日15:00)
招募岗位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通过补报名补充人选。在第一轮岗位报名中未进入面试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补报名。
各区县“三支一扶”办公室于5月17日16:00前,根据相应的岗位要求(学历、专业、其他等)和考试成绩,完成对考生岗位补报名资格的审核。
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在补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中,根据招募具体岗位需要补充的面试人数,按补报名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补报名考生中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全部面试名单可于5月18日上午10:00起,在考生报名系统内查询。
五、面试
各区县“三支一扶”办公室负责并组织面试工作,时间在5月下旬,具体时间及注意事项由区县“三支一扶”办公室通知考生。
面试通过的考生,由区县“三支一扶”办公室通知参加全市统一体检。
六、确定人选
(一)经面试合格的考生,参加全市统一体检。
(二)体检合格后办理离校手续,按照统一要求参加岗前集中培训,培训后到服务单位报到。
(三)体检及岗前集中培训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七、招考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12333
考务咨询电话:61969089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24022726
原标题:2016年上海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
| 序号 |
区县 |
单位 |
岗位名称 |
岗位要求 |
数量 |
备注 |
| 学历 |
专业 |
其他要求 |
| 1 |
崇明 |
新村乡 |
镇村综合管理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
3 |
|
| 2 |
崇明 |
绿华镇 |
镇村综合管理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
2 |
|
| 3 |
崇明 |
绿华镇 |
就业和社会保障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
1 |
|
| 4 |
崇明 |
三星镇 |
镇村综合管理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
2 |
|
| 5 |
崇明 |
三星镇 |
就业和社会保障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
1 |
|
| 6 |
崇明 |
庙镇 |
镇村综合管理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
2 |
|
| 7 |
崇明 |
港西镇 |
镇村综合管理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
2 |
|
| 8 |
崇明 |
城桥镇 |
镇村综合管理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中共党员优先 |
1 |
|
| 9 |
崇明 |
城桥镇 |
镇村综合管理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
1 |
|
| 10 |
崇明 |
建设镇 |
就业和社会保障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
1 |
|
| 11 |
崇明 |
建设镇 |
镇村综合管理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
2 |
|
| 12 |
崇明 |
新河镇 |
镇村综合管理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
2 |
|
| 13 |
崇明 |
新河镇 |
就业和社会保障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
1 |
|
| 14 |
崇明 |
竖新镇 |
法律服务 |
本科及以上 |
法学类 |
|
1 |
|
| 15 |
崇明 |
竖新镇 |
镇村综合管理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
2 |
|
| 16 |
崇明 |
堡镇 |
法律服务 |
本科及以上 |
法学类 |
|
1 |
|
| 17 |
崇明 |
堡镇 |
镇村综合管理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
2 |
|
| 18 |
崇明 |
港沿镇 |
镇村综合管理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
1 |
|
| 19 |
崇明 |
港沿镇 |
就业和社会保障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
1 |
|
| 20 |
崇明 |
向化镇 |
镇村综合管理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
2 |
|
| 21 |
崇明 |
中兴镇 |
镇村综合管理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
2 |
|
| 22 |
崇明 |
中兴镇 |
就业和社会保障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
1 |
|
| 23 |
崇明 |
陈家镇 |
镇村综合管理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
2 |
|
| 24 |
崇明 |
陈家镇 |
就业和社会保障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
1 |
|
| 25 |
崇明 |
长兴镇 |
镇村综合管理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
3 |
|
| 26 |
崇明 |
长兴镇 |
就业和社会保障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
1 |
|
| 27 |
崇明 |
横沙乡 |
镇村综合管理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
2 |
|
| 28 |
崇明 |
东平镇 |
镇村综合管理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
2 |
|
| 29 |
崇明 |
东平镇 |
就业和社会保障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
1 |
|
| 30 |
崇明 |
新海镇 |
镇村综合管理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
2 |
|
| 31 |
崇明 |
新海镇 |
就业和社会保障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
1 |
|
| 32 |
崇明 |
县水务局基层单位 |
水利 |
本科及以上 |
水利水电工程、农业水利工程、环境工程 |
|
4 |
|
| 33 |
崇明 |
县水务局基层单位 |
水利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
6 |
|
| 34 |
崇明 |
县农委基层单位 |
农技推广 |
大专及以上 |
农学类 |
|
13 |
农学类特殊岗位 |
| 35 |
崇明 |
县农委基层单位 |
合作社助理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
8 |
|
| 36 |
宝山 |
月浦镇 |
农技推广 |
本科及以上 |
农学类 |
兽医类、农机类优先 |
2 |
|
| 37 |
宝山 |
月浦镇 |
就业和社会保障 |
本科及以上 |
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 |
|
1 |
|
| 38 |
宝山 |
月浦镇 |
镇村综合管理 |
本科及以上 |
经济管理类 |
|
1 |
|
| 39 |
宝山 |
淞南镇 |
镇村综合管理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中共党员、学生干部优先 |
4 |
|
| 40 |
宝山 |
高境镇 |
镇村综合管理 |
本科及以上 |
城乡建设管理相关专业 |
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写作能力 |
1 |
|
| 41 |
宝山 |
张庙街道 |
镇村综合管理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中共党员,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热爱社区事务 |
2 |
|
| 42 |
宝山 |
张庙街道 |
镇村综合管理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热爱社区事务 |
1 |
|
| 43 |
宝山 |
友谊路街道 |
镇村综合管理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中共党员 |
3 |
|
| 44 |
宝山 |
庙行镇 |
镇村综合管理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有一定的文字能力,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工作责任心强,中共党员优先。 |
5 |
|
| 45 |
宝山 |
庙行镇 |
镇村综合管理 |
本科及以上 |
财务管理类 |
有一定文字分析表述能力。 |
1 |
|
| 46 |
宝山 |
庙行镇 |
就业和社会保障 |
本科及以上 |
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 |
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耐心,能吃苦耐劳。 |
1 |
|
| 47 |
宝山 |
顾村镇 |
镇村综合管理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能力;文科类专业优选;中共党员优先 |
3 |
|
| 48 |
宝山 |
顾村镇 |
镇村综合管理 |
本科及以上 |
文科类 |
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能力 |
1 |
|
| 49 |
宝山 |
大场镇 |
镇村综合管理 |
本科及以上 |
法学类 |
有一定的沟通能力。 |
1 |
|
| 50 |
宝山 |
大场镇 |
镇村综合管理 |
本科及以上 |
公共管理类 |
有一定的沟通能力,物业管理相关专业优先。 |
2 |
|
| 51 |
宝山 |
大场镇 |
镇村综合管理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有一定的文字功底。 |
2 |
|
| 52 |
宝山 |
大场镇 |
镇村综合管理 |
本科及以上 |
中文类 |
文字功底扎实,有一定的沟通能力。 |
1 |
|
| 53 |
宝山 |
大场镇 |
镇村综合管理 |
本科及以上 |
经济学类 |
有一定的沟通能力,财务相关专业优先。 |
1 |
|
| 54 |
宝山 |
大场镇 |
镇村综合管理 |
本科及以上 |
法学类 |
有一定的文字功底。 |
1 |
|
| 55 |
宝山 |
罗泾镇 |
农技推广 |
大专及以上 |
农学、种植养殖等相关专业 |
|
2 |
农学类特殊岗位 |
| 56 |
宝山 |
罗泾镇 |
镇村综合管理 |
本科及以上 |
规划等相关专业 |
|
1 |
|
| 57 |
宝山 |
罗泾镇 |
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