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内容: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细则(试行)》规定。
面试比例: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在1—3名的按1∶3,4—8名的按1:2,9—15名的按1:1.5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低于60分者不合格。笔试成绩及面试入围名单、面试时间、地点于笔试后七日内在相关网站公布。
成绩公布: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公布。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如总成绩相同,则学历高者列前,如学历仍相同,笔试成绩高者列前,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有相应执业资格者列前。
5、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
体检入围名单及相关事项在相关网站公布。
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视作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将在相关网站公布,公示七个工作日。
6、考核: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核工作细则(试行)》。由卫生主管部门牵头,具体由录用单位组织实施。
7、录用:
体检合格后,报考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的,按报考单位、岗位择优录取;报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如已在本系统范围内签订合同的,由原单位录用,其余人员由卫生局统一调配,具体调配方案另行制订。
①签订就业协议:拟录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后,入围考生与用人单位一周内签订就业协议,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②被录用的2011届毕业生必须于2011年8月5日前将个人档案转入上虞市人才服务中心,并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报到。历届生的档案于2011年7月30日前转入。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考生于2011年8月16日到上虞市人才服务中心开具介绍信。
③录用人员均实行人事代理制,并签订《上虞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④录用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考生6年内不得调动单位(组织调动除外)。
四、其他规定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录用资格:
1、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面试、体检、择岗、报到不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的;
3、面试成绩不到60分的;
4、应届生报到时不能出具录用职位相应毕业证书的。
5、不服从安排的不予录用。
(二)存在《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文件中第三章第十二条所规定情形的,当年度不予录用。
(三)已与市内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与录用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录用。
(四)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见习期内发现有精神疾病不宜任职的,经绍兴市级医疗卫生单位鉴定后辞退。见习期内未通过首次相应执业资格考试的,允许延长一年,两年内仍未通过相应执业资格考试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招考各环节中发生的缺额不再替补。
咨询电话:0575-822123550575-82116899
相关网站:
附:
1、《2011年上虞市医疗卫生单位招聘计划》
2、《2011年上虞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计划》
3、《2011年上虞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卫技工作人员报名表》
4、笔试卷子说明
上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虞市卫生局
二○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2011年上虞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卫技工作人员报名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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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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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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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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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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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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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
一
寸
近
照 |
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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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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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全日制统招统配医学院校毕业生 |
□是 □否 |
资格证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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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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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
性质 |
□事业 □内招 □社区编制
□2011、2010、2009毕业生(无单位)
□本系统合同制 □实践进修生 |
户籍 |
省 地(市) 县(市) |
1、报考市级医疗卫生单位 |
志愿选择 |
报考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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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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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栏填写! |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 |
□临床 □护理 □药剂 □检验 |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 |
□临床 □护理 □ 口腔 □药剂 □检验 □中医中药 |
计算机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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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水平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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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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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加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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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历或在校奖惩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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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诺
书 |
对简章内容,招考要求已知晓,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内容均真实。如有不实之处,一经查实,作自动淘汰处理,直至取消录用资格。
签名: 2011年 月 日 |
招考部门
资格审查
意 见 |
签名:
2011年 月 日 |
人社部门
审核意见 |
签名:
2011年 月 日 |
试卷(笔试)说明
一、考试时间:2小时
二、题型:单选 、多选、名词解释、简答题、分析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