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浙江省上虞市卫生系统招聘卫技工作人员信息
报名须知;
(1)时间:2011年3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逾期均不再受理,报名表提交后,不得再变动报考志愿。
(2)地点:上虞市人才服务中心(百官街道半山路27号)
(3)报名要求:
①每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
②本市范围内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③报名资格初审合格者,交纳考务费:40元。
(4)报名需提供资料:
①2011届全日制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推荐表》、户口本等原件及复印件。
②2010、2009届毕业生: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资格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③其他考生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本系统劳动合制工作人员另需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④报名时必须由考生本人如实完整填写《上虞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报名表》(由他人代报的,必须出具考生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和代报人身份证)。
⑤2010年通过执业(助理)医师考试的对象到上虞市卫生局医政科开具合格证明;2010年已通过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对象凭成绩单到上虞市卫生局人事科开具合格证明。
为进一步优化卫技人员队伍结构,促进我市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上虞市卫生系统卫技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1年全市各医疗卫生单位计划公开招聘118名卫技工作人员。其中:市级医疗卫生单位79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9名(其中:统一招考录用的劳动合同制社区卫生工作人员和上虞市卫生系统内招人员转社区事业编制21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市级医疗卫生单位:
1、2011、2010、2009届,上虞籍生源或具有上虞户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医学类毕业生,其中2009届的护理(助产)专业毕业生必须具有护士执业上岗证。
2、个别较紧缺专业,户籍不限,详见招聘计划备注栏;
(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
2008、2009、2010年被统一招考录用的在岗劳动合同制社区卫生工作人员和本市卫生系统原内招人员中已取得相应卫技资格者。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上虞籍生源或具有上虞户籍,医学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已取得相应卫技资格者,其中已在上虞市卫生系统签订劳动合同满三年及以上的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备拟报考岗位(专业)所需的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1)时间:2011年3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逾期均不再受理,报名表提交后,不得再变动报考志愿。
(2)地点:上虞市人才服务中心(百官街道半山路27号)
(3)报名要求:
①每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
②本市范围内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③报名资格初审合格者,交纳考务费:40元。
(4)报名需提供资料:
①2011届全日制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推荐表》、户口本等原件及复印件。
②2010、2009届毕业生: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资格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③其他考生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本系统劳动合制工作人员另需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④报名时必须由考生本人如实完整填写《上虞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报名表》(由他人代报的,必须出具考生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和代报人身份证)。
⑤2010年通过执业(助理)医师考试的对象到上虞市卫生局医政科开具合格证明;2010年已通过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对象凭成绩单到上虞市卫生局人事科开具合格证明。
2、笔试:
由市卫生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笔试。
①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②笔试内容:专业知识;
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准考证》可于4月11日上午9:00—4月13日下午4:30到上虞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下载。
3、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