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最新招考信息: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卫生事业单位调整专业技术人员的科学化水平,根据《广汉市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市域内调整暂行办法》(广人社发【2013】33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拟面向全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调整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原则
坚持“统筹安排、有序流动”的原则,对符合规定的对象及资格条件人员,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方式进行。
二、调整计划和岗位要求
本次调整岗位共计11个,其中:
(一)市级单位(8个)
(二)乡镇卫生院(3个)
具体调整岗位及条件详见《2013年广汉市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调整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调整的主要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调 整对象
广汉市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调整专业技术人员的主要对象是市域内在编在册的事业人员。
(二)资格条件
本次调整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与调整岗位相同的人员身份、经费供给渠道和岗位条件;
2、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政治思想品德好,服务意识强,医德高尚,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3、乡镇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到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应当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在乡镇医疗卫生单位从事医疗卫生工作满5年,并具备相应执业资格;
4、乡镇医疗卫生单位之间或市级医疗卫生单位之间调整。应当在原医疗卫生单位工作满3年;
5、具有拟调整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水平及工作能力,符合所报考岗位的全部要求条件,学历、学位国家认可;
6、符合岗位表中的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13年9月30日;
7、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相关规定。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凡明确有服务期限规定,服务期未满的;
2、特色专科或紧缺专业的医务人员;
3、新晋升为中级及以上任职资格,自聘任之日起未满一年的;
4、受纪律处分期限未满的。
5、其他不适宜予以调整的。
四、公开考核聘用的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公开调整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须持《2013年广汉市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市域内调整 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原件2份(见附件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证明符合报考岗位具体要求条件的证书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3年9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地点:广汉市卫生局政工人事科(地址:广汉市桃园路2号)。
3、每名考生仅可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通过审查资料、证书鉴定等方式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资格审核合格的报名者才能进行下一步考核考察。
(二)考核的内容与方式7
本次市域内调整专业技术人员,将通过考核和考察的方式确定。
1、考核方式:采取专业面试的方式对报名者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按同一岗位考核成绩排名,由各单位考核组与报名者进行双向选择,拟确定考察人选。
2、考察方式。对考察人选进行医德医风考察。
3、考核和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人选、体检和公示
考核和考察结束后,按考生人数与岗位名额1:1的比例,由卫生局调整领导小组按照考生考核考察总成绩排名提出拟调整建议人选,上报市人事管理工作小组确定调整人选。
市人事管理工作小组确定调整人选后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后续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者,在市卫生局内进行7天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五、资格终审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或者虽有异议但经核查证明符合调整资格条件的人员,办理调动手续。
六、工作纪律
为保证公开调整的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人事纪律的,对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规定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七、咨询监督
(一)岗位咨询电话 0838-5301835
(二)监督电话
广汉市纪委、监察局 0838-5222903
广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8-5223851
广汉市卫生局纪委 91EXAm.org0838-5307541。
以上电话咨询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八、注意事项
(一)本次调整岗位参与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调整资格。
(二)本公告由市卫生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