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综合类岗位(13个) |
序号 |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经费性质 |
招聘
岗位 |
岗位编码 |
招聘名额 |
报考资格条件 |
备注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年龄要求 |
其他报考条件 |
1 |
雨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雨城区人民医院 |
差额 |
专业技术 |
172101 |
1 |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
人力资源管理 |
30周岁及以下 |
具有四年以上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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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雨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雨城区人民医院 |
差额 |
专业技术 |
172102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本科:计算机类;研究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
35周岁及以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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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石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石棉县人民医院(含县妇女儿童医院) |
差额 |
专业技术 |
172103 |
1 |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 |
专科:会计、会计电算化;本科:会计学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及五年以上会计专业工作经历(提供单位工作证明及由单位购买养老保险凭证) |
本县最低服务年限5年 |
4 |
石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石棉县卫生信息管理中心 |
全额 |
专业技术 |
172104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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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
本科:公共管理类、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研究生:公共管理类 |
35周岁及以下 |
|
本县最低服务年限5年 |
5 |
石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石棉县卫生信息管理中心 |
全额 |
专业技术 |
172105 |
1 |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
本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信息安全;研究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
35周岁及以下 |
|
本县最低服务年限5年 |
6 |
芦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芦山县乡镇卫生院 |
全额 |
专业技术 |
172106 |
3 |
专科及以上学历 |
专科:财务管理、会计、会计电算化;本科:财务管理、会计学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
|
7 |
芦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芦山县医院事务服务中心 |
全额 |
专业技术 |
172107 |
1 |
专科及以上学历 |
专科:财务管理、会计、会计电算化;本科:财务管理、会计学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
|
8 |
芦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芦山县人民医院 |
差额 |
管理 |
172108 |
2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本科:公共事业管理;研究生: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
35周岁及以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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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芦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芦山县人民医院 |
差额 |
管理 |
172109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本科:汉语言文学;研究生:汉语言文字学 |
35周岁及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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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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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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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试行办法》规定,现将我市2017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共计372个(其中医护类岗位359个;综合类岗位13个),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雅安市2017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可报考。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知识;
4.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5.年龄18—35周岁(1981年11月2日—1999年11月7日期间出生),其中,岗位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的,须在1986年11月2日—1999年11月7日期间出生;岗位年龄要求为40周岁及以下,须在1976年11月2日—1999年11月7日期间出生;岗位年龄要求为45周岁及以下,须在1971年11月2日—1999年11月7日期间出生;
6.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年限、工作经历等时间计算截止2017年11月30日;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三年的;
5.现役军人;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报考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采用网络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网络报名工作由雅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资格审查和照片质量审查工作由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隐瞒实情的,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一)网上报名。
网络报名时间为2017年11月2日-11月7日中午12︰00,报名网站为雅安人事考试网(www.yapta.gov.cn)。本次招聘专业条件审核标准以岗位要求的专业为准,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以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为依据。考生所学专业一律以学历证书所载专业为准。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已上传雅安人事考试网“下载中心”栏,供考生参考。
1.选择岗位。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考对象、范围、报考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按网上提示上传JPG格式、10—30K的考生近期免冠证件照片。考生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后,资格审查单位可直接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程序的资格。
3.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7日下午18︰00。资格审查单位根据考生填报的《考生信息表》和上传照片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后的一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考生应及时登录查看是否通过网络资格审查,上传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重新上传的,视为放弃报名。
(二)网上缴费。
经初审合格的考生,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两科共缴纳100元),网上缴费时间截止2017年11月8日24∶00。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三)打印考生信息表和准考证。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合格并缴费的考生,应及时登录雅安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考生信息表》3份,供面试资格复审或政策性加分时使用。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合格并缴费的考生应在2017年11月13日至11月17日24:00前登录雅安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考生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薄等)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医护类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1,综合类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3︰1。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我局进行相应调减或取消。我局根据考生报名时“是否服从调配”项的选择情况,对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中服从调配的考生,直接进行调整,岗位调整情况将于2017年11月10日在雅安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对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中不服从调配的考生或服从调配但不符合其他岗位条件的考生作退费处理,其所缴纳的笔试考务费将在2017年11月13日前通过网络退回考生账户。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考试成绩按以下办法计算:
笔试成绩=《医学基础知识》(或《综合知识》)×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含专业技能测试)×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医护类岗位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类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各为100分。笔试地点在雅安市雨城区(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资料。
2.笔试时间。2017年11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成绩于2017年11月24日在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可于2017年11月27日前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到雅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17年11月28日在雅安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二)笔试加分。
1.加分对象:
(1)四川省“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
(2)四川省“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志愿者;
(3)成都市“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志愿者;
(4)四川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志愿者;
(5)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
(6)四川省“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志愿者;
(7)退役大学生士兵。
2.加分条件:
(1)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特岗教师”计划的志愿者,截止报名时,服务期满且经县(区)级项目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加分合计最高不超过6分。
(2)按照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同意成都市“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服务期满志愿者参照省“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享受服务期满后有关政策的批复》(川人办发[2009]182号)规定,成都市“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后参照省“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加分政策执行。
(3)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调整“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聘期的意见〉的通知》(川委办发电[2009]25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截止报名时,任职期满(含签3年满2年)经县(区)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报考县(区)和乡镇事业单位的,每工作满1年,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经县(区)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获奖次数不累计加分),加分合计最高不超过9分。
(4)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等5部门《关于实施“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通知》(川组通[2007]37号)规定,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且在基层服务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参照省“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加分政策执行。
(5)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截止报名时,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在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与面试成绩折合前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