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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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卫计系统2017年公开招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条件表 |
招聘单位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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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性质 |
招 聘计划数 |
年龄 |
性别 |
最低学历要求 |
最低学位要求 |
专业(毕业证专业) |
其他要求 |
备注 |
姚家坝卫生院 |
医疗应急处置 |
专技岗位 |
差额事业 |
1 |
30周岁以下(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
男 |
全日制本科 |
学士 |
临床医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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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危重病人护送、夜班值护 |
护士 |
专技岗位 |
差额事业 |
1 |
30周岁以下(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
不限 |
中专 |
不限 |
护理、助产、护理学 |
获得护士资格证和护士执业证书;1年及以上护理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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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 |
医师1(中医) |
专技岗位 |
差额事业 |
4 |
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
不限 |
大专 |
不限 |
中医学、中西医结合 |
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且两证类别均为中医;有2年及以上医卫工作经历。 |
白关卫生院、姚家坝卫生院、大京风景区卫生院、 |
医师2(西医) |
专技岗位 |
差额事业 |
2 |
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
不限 |
大专 |
不限 |
临床医学 |
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且两证类别均为临床;有2年及以上医卫工作经历。 |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应急处置1 |
专技岗位 |
全额事业 |
2 |
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
不限 |
全日制本科 |
学士 |
预防医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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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 |
管理岗位 |
全额事业 |
1 |
30周岁以下(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
男 |
本科 |
不限 |
不限 |
选调株洲地区(含县市区)具有公务员(含参公)身份或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5年及以上管理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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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株洲市芦淞区卫计系统2017年公开招聘
(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聘(调)单位: 聘(调)岗位: 报名序号: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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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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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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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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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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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籍
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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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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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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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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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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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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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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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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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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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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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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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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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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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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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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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
调 人
员
承 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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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符合选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如有弄虚作假,承诺自动放弃考试和选调资格。
报考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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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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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查,符合选调资格条件。
审查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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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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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报名序号由招考单位填写。2、考生必须如实填写上述内容,如填报虚假信息者,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3、经审查符合笔试资格条件后,此表由招考单位留存,并由考生现场登记确认。4、考生需准备1寸彩色登记照片3张,照片背面请写上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
附件3
工作经历证明
×××,女(男),身份证号码:××××××。
该同志于××年×月×日—××年×月×日在×××单位从事医卫工作。特此证明。
证明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月×日
附件4
证
明
×××,女(男),身份证号码:××××××。
该同志于××年×月×日—至今在×××县(市、区)×××单位从事×××工作。该同志不属于未满约定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
该同志在我单位工作期间,…………(主要表现及考核意见、考核等次)
同意该同志参加株洲市芦淞区卫计系统2017年公开招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单位(公章)
主管部门(公章)
××年×月×日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卫生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并报上级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选调)计划及岗位条件
此次招聘岗位为公开招聘岗位和公开选调岗位两类,共计11名,其中:公开招聘专技岗位10人,公开选调管理岗位1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8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人。具体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选调)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报考人员必须有符合职位要求和国家承认的学历;
4.愿意在聘用单位服务5年以上,并服从分配;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现役军人、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选调)的其他情形的,不得报名应聘。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尚在约定服务期内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选调)。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发布信息
招聘(选调)公告及拟聘(调)公告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芦淞区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发布。其他各环节信息将在芦淞区政府门户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并及时查阅。
五、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31日—11月3日,上午9∶10~11∶50,下午14∶00~16∶40。
(二)报名地点:株洲市芦淞区卫计局会议室11-21(株洲市芦淞区太子路668号芦淞区政府院内)。
(三)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