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卫生系统招聘考试省级导航

全国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H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海南 J江苏 江西 吉林 L辽宁 N内蒙古 宁夏 Q青海 S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上海 T天津
     X新疆 西藏 Y云南 Z浙江 更详细省市县级导航 卫生系统招聘复习资料

2017年10月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卫计系统公开招聘(选调)1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二)
2017-10-25 00:45:16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方式,每1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

(四)报名需提供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身份证上显示出生年月与本人干部档案记载不一致的,请予以特别说明);

2.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有学位要求的还需要提供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本人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并打印,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

3.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4.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背面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

5.《株洲市芦淞区卫计系统2017年公开招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必须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6.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证明模板见附件3),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计算,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8月31日,全日制学习期间的实习、实践、兼职均不计算工作经历;

7.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无主管部门的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模板见附件4);

8.报考选调岗位的还需提供公务员(含参公)登记表或事业单位录聘登记表复印件一份(需组织或人社部门加盖与原件一致的公章和骑缝章);

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

(五)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选调)岗位要求对应聘(选调)者进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地点在报名点现场,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者,在现场报名点进行资格初审;

2.报考者提供的证书、资料等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成绩和聘用(选调)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3.报考者应确保报名登记表中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考生单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联系的,招考方概不负责。

六、考试

1.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笔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2.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专技岗位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基本公共卫生知识(A卷),管理岗位笔试内容为文字综合能力等(B卷)。笔试的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网站和准考证等正式通知为准。

招聘(选调)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的比例确定。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株洲市人社局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岗位招聘(选调)计划。如果所报岗位不能开考取消计划的,已报考该岗位的考生符合其他岗位要求的经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岗位。3.面试

根据同一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入围面试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均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应变处置能力、语言沟通能力、举止仪表等,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综合成绩合成

专技岗位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管理岗位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笔试、面试工作由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受区监察、编办、人社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各岗位以综合成绩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前,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按综合成绩小数点后第三位小数大小排名。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选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选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选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照应聘(选调)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选调)人选,拟聘用(选调)人员名单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芦淞区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选调)人员有反映的,由区卫计局负责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区监察局和人社部门审定。

九、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聘用(选调)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编等相关手续。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在单位至少服务5年,并签订服务承诺书。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一、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

株洲市芦淞区卫计局0731-28580643

2.监督电话:

株洲市芦淞区监察局0731-28580628

株洲市芦淞区人社局0731-28580617

株洲市人社局0731-28681082

本次公开招聘(选调)政策由株洲市芦淞区卫计系统2017年公开招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株洲市芦淞区卫计系统2017年公开招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条件表

附件2:株洲市芦淞区卫计系统2017年公开招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工作经历证明

附件4:证明

株洲市芦淞区卫计系统2017年公开招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10月23日

来源:

http://www.lusong.gov.cn/c244/20171023/i570884.html

 



Tags:卫生系统 医院 医生 护士 招聘 考试
】【打印繁体】 【关闭】 【返回顶部
下一篇2017年10月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关..

网站客服QQ: 960335752 - 14613519 - 791315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