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前暂按低一级层次专业技术资格岗位聘用。
(三)获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九、其他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应届生应承诺在毕业离校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单位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本公告由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监督电话:02038981231、02081083390,咨询电话:02038981235、02038981245。
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1月17日
附件:
1、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2017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xls
2、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xls
来源:
http://www.hrssgz.gov.cn/rczp/sydwzp/sydwzpgg/201711/t20171117_2719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