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青海省县级公立医院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指南
★考生特别注意的事项
(一)县级公立医院第二批招聘岗位全部面向全省范围进行招聘,还包括本省各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中在岗的临时聘用人员、医改期间实行同工同酬的人员。
面向全省招聘的范围包括本省户籍(须在2012年12月31日前落户)、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以及应由本省安置的退役士兵。
在岗的临时聘用人员是指2011年4月19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暂停招聘医务工作人员的通知》前全省州(县、乡、社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已经聘用的非在编人员,其中省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岗的临时聘用人员是指2012年6月29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和规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监管工作的意见》前已经聘用的非在编人员。
医改期间实行同工同酬的人员是指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期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列入改革范围的公立医院中通过竞聘上岗后,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同工同酬的非在编人员。
(二)目前已经在全省各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的在岗在编人员不能参加此次公开招聘。
(三)考生在报名时,经资格审核通过后,原则上不能改报其它单位的岗位。
(四)报名期间,每天公布最新报名统计情况。
(五)公开招聘过程中,所有考试环节的信息都将通过省人事考试信息网站公布,请各位考生随时登录网站关注相关信息,避免发生贻误。
(六)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七)资格审定工作中相关专业类别的界定,参照《2013年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执行。
(八)招聘岗位与报考人员达不到1:3比例要求的,可视笔试、面试情况择优聘用。若出现空缺岗位,可视情况从已经参加考试的其它同类岗位报考人员中自愿调剂。
(九)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须携带相关证件于 12月19日至21 日到省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加分条件现场审核登记;不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不需到省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审核。
属于少数民族加分的考生,不需到省人事考试中心现场审核。
(十)报考医生岗位未取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考生,应当具备参加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根据有关规定:医学成人学历教育不作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依据,但2002年10月31日前,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的医学类专业学历教育除外。
报考护士岗位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应当符合具备报考护士执业资格的条件。
★考试前有关程序
(一)网上报名。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须登录省人事考试信息网站(
www.qhpta.com)按照网上规定的步骤和程序进行报名。
(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卫生计生委组织专人在网上进行审查。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当说明理由。
(三)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应及时登录省人事考试信息网站查询本人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尚未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四)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请及时登录省人事考试信息网站进行报名缴费;特别注意,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成功的,视同放弃招聘考试。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一般在考试前四天内),登录省人事考试信息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与省人事考试中心技术部联系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