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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云南文山州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183人公告(一)
2018-04-24 18:16:25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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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和《关于全省事业单位2018年定向招聘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工作的公告》的规定,为加强文山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经州人民政府批准,现将2018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8年文山州各级事业单位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48名,其中定向招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类云南省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40名。招聘的具体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18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二、招聘范围

凡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具备《招聘计划》要求具体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应聘。定向招聘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岗位的报考人员范围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的《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全省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工作的公告》为准(可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招考招聘栏目下载)。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新进人员年龄为18—35周岁,部分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规定条件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我州各级财政供养的在职在编人员。

2.现役军人。

3.招聘考核时仍未取得毕业证的人员。

4.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

2018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实行统一笔试,分级面试,按计划审批聘用。其中:笔试由州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州属部门的面试由州人社局统一要求,各县(市)的面试由所属县(市)人社局统一要求。

五、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只面试的岗位须参加网络报名资格审核)。网络报名网址:文山人社网(www.ynwsrs.gov.cn,该网站为本次考试的官方网站)。报名主要程序是:注册、提交报考申请、报名资格审核、网上缴费、报名情况查看、网络调剂、准考证打印等。

(一)注册并提交报考申请

时间:2018年5月3日9:00—2018年5月8日18:00。

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注册信息。未注册人员不得参与后续报名环节。

注册人员凭注册信息登录报名系统,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各项信息,提交报考申请。每人只能申请一个报考岗位。

报考人员须仔细核对填报的信息及上传的照片,报考信息一经提交或审核通过,不再允许任何修改。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造成后续考试过程出现问题的(无法进入考场或无法通过复审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考申请信息由报考人员自行维护,且要求真实、准确。网络报名不进行相关证书证件的审查,考生应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如报考人员发现自己的信息被他人盗用进行恶意注册,可在5月8日17:0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培训中心(文山市华龙北路2号州政务管理局2楼4号窗口)申请重置。

提交报考申请期间,每天9:00到10:00为系统维护时间,此间报名系统将暂时关闭,请报考人员错开系统维护时间提交报考申请。

(二)报名资格初审

网络审核时间为2018年5月3日9:00-5月8日18:00。2018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实行计算机自动审核和人工审核相结合,计算机系统根据报名信息对照岗位需求来确定报考者是否符合岗位报名条件。只有在“所学专业”栏选择“未纳入目录的专业”的考生才会提交网络后台进行人工审核。

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18年5月3日9:00至5月8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提交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18年5月8日18:00以后,报考申请未提交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视为报名不成功。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在网络报名开始后进行,系统会提示考生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审查的考生即可进行网上缴费。

考生一旦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后(无论是否缴费),考生报名信息不能修改,也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初审或尚未审查的人员可重新报考其他岗位。

(三)网络缴费

考试报名费通过网络缴费,不设现场收费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于2018年5月3日9:00- 5月10日18:00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络缴费,笔试每人每科50元(云价收费〔2011〕15号),两科共计收取笔试费用100元,具体缴费程序请注意文山人社网的相关细则。只面试的岗位在进行网络报名时只进行资格审核,不收取费用。

(四)岗位调剂

除《招聘计划》中明确“不受开考比例限制”的岗位可以低于3:1开考外,其余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须达到3:1方能开考,报名结束达不到3:1的,调整、减少招聘计划;无法调整的,取消该招聘计划。调剂是指将未达开考比例岗位的报名人员调整到已达开考比例的岗位,但已达开考比例岗位的人员不进行调剂。其中有符合《文山州优秀运动员升学就业办法》加40、30分的优秀运动员报考的岗位,在笔试加分情况公布后,报考该岗位的其他人员可重新选报(也可不重新选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有优秀运动员报考的岗位不再受开考比例限制。

岗位调剂的人员名单和优秀运动员报考的岗位名单将于5月14日通过文山人社网(www.ynwsrs.gov.cn)面向社会公布,并于5月15日9:00-18:00由考生自行在报名系统进行重新改报岗位。若调岗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在网上进行调岗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并退还报名费。与优秀运动员报考同一岗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调岗的,视为放弃调岗资格,继续留在原岗位参考。因考生原因届时不能参加考试的,一律不予退费;属“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所列的人员但又通过报名,在报名结束后经比对诚信记录查出的,一律不予退费。

(五)报名情况公布

5月16日公布调剂后各岗位报名情况。

(六)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请于2018年6月4日至开考前登录报名系统在线打印准考证。

六、招聘程序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8年6月10日。

笔试具体考试地点、考场安排、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科目

按招聘岗位分为:综合类、教育类、卫生类。卫生类按专业分为:西医临床、中医临床、公共卫生、护理、卫生综合五类。

报考人员笔试考试用品由考试机构统一配备,报考人员无需自带。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设备(如手机、电子手表、电子手环等)带至座位。凡发现将上述设备带至座位,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3.笔试加分

笔试加分政策详阅《2018年文山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4.加分和笔试成绩公示

5月14日,公示笔试加分人员名单;6月29日,公布考生个人笔试成绩。

5.最低控制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公布全州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含笔试加分)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是对考生所持证明材料与岗位设置要求是否一致进行对比,若考生个人资格证明材料与岗位要求不符的,取消该人员进入下一招聘程序的资格。资格复审人选由各县(市)人社局和州属各主管部门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含笔试加分)从高到低确定。其中: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岗位,资格复审人选按开考计划数的2:1的比例确定;考试方式为只笔试的岗位,资格复审人选按开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核前,报名系统将开放《资格复审确认表》打印,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必须登陆报名系统打印《资格复审确认表》参加资格复审。

考生须按照岗位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退回、复印件存档)进行审核:本人身份证(户口册)、毕业证(2018年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最迟于考核时提供)、学位证、就业登记(报到)证、执业资格证、准考证、资格复审确认表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持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有笔试加分的还需提供加分依据的原件。非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的毕业证,需进行现场验证。若所提供资料不符,则不能通过资格复审,并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由高至低的顺序递补一次。

(三)面试

面试由各县(市)人社局和州人社局统一要求,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设置合格成绩分数线,达到面试总成绩60%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无法达到面试最低控制线的,则无论其笔试成绩的高低,也无论是否等额进行面试,均视为该报考人员在该岗位的综合成绩不合格,不得参与该岗位后续的体检和考核。

(四)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①只笔试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2

②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2×50%+面试成绩×50%。

上述成绩中,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并按保留两位小数的计算结果代入综合成绩的计算表达式中,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予以计算并公布。

(五)体检和考核

1.确定人选

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或只面试的岗位,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在面试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开考计划数等额确定;只笔试的岗位,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在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按开考计划数等额确定。综合成绩并列(保留两位小数的综合成绩如相同,视为综合成绩并列)无法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的,按面试,卫生专业知识,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若仍然无法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的,须进行加试,不得超计划确定人选。

2.体检

体检工作由各县(市)人社局、州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无行业标准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等规定执行。体检结果必须有主检医师签署意见,并加盖医院印章。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将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递补一次。

3.考核

考核可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等方式,重点对拟聘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等进行考核。同时要核实拟聘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报考州属岗位的人员考核工作由州属各主管部门负责;报考县级及以下岗位的人员的考核工作由各县(市)人社局组织实施。

(六)公示和聘用

1.确定拟聘用人员

各县(市)人社局、州属各主管部门等招聘机关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核情况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实行合并招聘的岗位,体检和考核结束后,要组织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顺序选岗,确定具体聘用岗位。

2.公示

拟聘用

Tags:卫生系统 招聘 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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