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当总分相同时,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成绩高者优先)。体检由上级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市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市级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若体检、考察、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进入面试且合格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拟聘人员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 91exam .org招(选)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10〕9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要求,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 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014年应届毕业生,2014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其它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公共科目及职员《管理基础知识》考试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23-86867812;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3-86868838、023-86868837;考务咨询电话:023-86868820、023-86868812。
2.市卫生计生委所属市级医疗卫生单位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3-67706507;专业科目网上报名技术及考务咨询电话:023-63651136。
3.涉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报名资格、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直接按附表中的联系电话咨询所报考的单位或部门。
本公告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一:重庆市市级医疗卫生单位2014年上半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二:重庆市市级医疗卫生单位201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重庆市市级医疗卫生单位201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2
重庆市市级医疗卫生单位201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3
附件三:2014上半年重庆市级医疗卫生单位招聘专业科目报名须知
附件四:重庆市市级医疗卫生单位201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考试指南(试行)
附件五:重庆市市级医疗卫生单位201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技术岗位报考流程
Necessity and opportunity may make a coward valiant. 需要和机会可以使懦夫变得大胆.
Youth and white paper take any impression. 青年犹如白纸,可以打上任何印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