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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深圳市市属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及评选一批高级临床医学人才公告(四)
2014-08-13 09:39:02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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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单位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2014        


附件4
招聘单位联系方式
序号 招聘单位 联系人 报名邮箱 咨询电话
1 深圳市人民医院 刘老师 syrsk@qq.com 0755-22942857
2 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 陈老师 1272641202@qq.com  0755-83796781
3 北京大学深圳医院 廖老师 sxdelhp@163.com 0755-83068759
4 深圳市孙逸仙心血管医院 房老师 50093460@qq,com 0755-25507016
5 深圳市妇幼保健院 何老师、庄老师 szfyrshk2011@126.com 0755-83276026
6 深圳市中医院 杨老师 rsk755@163.com 0755-88357628
7 深圳市眼科医院 柯老师 9358641@qq.com 0755-23959501
8 深圳市儿童医院 衣老师 szetyy@126.com 0755-83009868
9 深圳市康宁医院 余老师 knyyrs@126.com 0755-25508458
10 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 杜老师、肖老师 529831372@qq.com 0755-61238919
11 深圳市宝荷医院 陈老师 1272641202@qq.com  0755-83796781


深医管发 匚2014〕 18号

市医管中心关于印发 《市属公立医院实用型临

床医学人才引进计划实施细则 (试行 )》 的通知

中心直属各单位:

《市属公立医院实用型临床医学人才引进计划实施细则(试

行 l,9已 经中心同意,现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1—

移疃

年4月 盯

辶oJ。 Jd'市属公立医院实用型临床医学人才引进计划

实施细则 (试行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 《市属公立医院实用型临床医学人才

引进计划》(深府办函 匚⒛14〕 3号 )精 神,结合实际,制 定本

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市属公立医院⒛14年 1月 1日 后引进

并完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备案手续的实用型临床医学人才

(以 下简称

实用型人才

”)。

第三条 实用型人才招聘工作原则上每年统一组织一次。市

属各公立医院应在每年 3月 底前将本年度拟引进实用型人才计

划报市医管中心。

第二章 专家库管理和专家委员会

第四条 市医管中心会同医学行业协会共同组建实用型人才

评选专家库 (以 下简称

专家库

),并 负责专家库成员的遴选、

聘用、调整和监督等管理工作。

第五条 专家库应根据临床医学专业组建,各专业组专家库

人数原则上不少于 ⒛ 人,并 由市内外医学专家、名医组成。

第六条 专家库成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2一(一 )遵 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 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 )获得正高专业技术资格职称,10年 以上本专业临床

医学实践工作经历,在 同行有较高认可度;

(三 )具有严谨的工作作风、生活作风,能够认真、客观、

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四 )年龄在 65周 岁以下,身 体健康,在精力和时间上能

够保证参加评选工作。

第七条 专家库成员遴选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 )市 医管中心委托医学行业协会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库

成员名单;

(二 )市 医管中心会同医学行业协会共同对推荐专家资格条

件进行审查。征得推荐专家同意后,确 定专家库成员名单;

(三 )由 市医管中心颁发专家聘书 (或 下发聘任通知 )。

第八条 专家库成员实行动态管理,每届聘期 5年 ,聘期届

满,符合条件的可续聘。专家库成员出现空缺的,应 及时进行增

补。增补程序按本细则第七条进行。

第九条 专家在聘期间,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由 市医管中心

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调整:

(一 )因健康原因不能胜任实用型人才评选工作的;

(二 )变 更受聘单位或被解聘的;

(三 )不 具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四 )无 正当理由,拒绝参加实用型人才评选工作三次以上

— 3—的;

(五 )其 它情形不适宜继续担任专家库成员的。

第十条 专家库成员享受以下权利:

(一 )接 受市医管中心的委托,担任评选专家委员会成员;

(二 )对实用型人才申请人进行考核,独 立提出评分意见,

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干预。

第十-条 专家库成员应遵守以下义务:

(一 )遵 守评选工作纪律,不 得私下接触实用型人才申请人,

不得接受他人财务或其他利益,不 得透露评选有关内容;

(二 )专家应当以科学的态度和方法,严 格依照评选工作的

有关程序和标准,实事求是、独立、客观、公正地对申请人作出

评价和判断;

(三 )专家不得擅 自披露、使用申请人的技术或涉密材料;

不得索取或接受申请人以及相关人员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

支付凭证、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宴请或其他好处;

(四 )专 家与申请人存在利益关系、近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

影响公正关系的,应 当予以回避。

第十二条 市医管中心根据各单位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在

专家库随机牡选一定数量成员组成实用型人才评选专家委员会

(以 下简称

专家委员会

” ),执行评选工作。

第十三条 每组专家委员会由 5-9人 (单数 )组 成,其 中用

人单位 占卜2人。组长由专家委员会成员集体推选产生,负 责评

选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4—第三章 评选程序

第十四条 市医管中心根据市属公立医院学科发展需求,适

时发布实用型人才招聘 (评选 )公告。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根据公告要求接受个人报名,申 请人须

按公告要求提供相关资格材料。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对申请人资格条件和有关材料进行资格

初审和复核,必要时到申请人原工作单位考察。对符合条件的申

请人提出推荐意见后,汇总相关材料报市医管中心。

第十七条 市医管中心组织专家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临床实

践能力考核,包括临床技术能力水平考核和面试答辩考核。

第十八条 临床技术能力水平考核 占40分 ,由 “

基本分

加分

两部分相加而成。

基本分

主要从申请人的个人资历和临床技能水平等方面

评分,包 括专业技术资格、临床工作年限、所在学科发展水平和

临床技能水平等。该部分满分为 40分 。

附加分

是为体现申请人在医学领域获得奖项、学术任职、

学科建设和创新能力等方面所作贡献而设的加分条款。该部分满

分为 5分。

基本分

附加分

合计超过 40分 的,按 40分计。

第十九条 面试答辩考核评分占60分,主 要考核申请人对本

专业前沿动态了解、临床技能专业知识掌握、亚专科发展思路和

-5—临床实际操作能力等。面试答辩的主题和形式由专家委员会集体

研究决定。

第二十条 专家委员会根据申请人临床实践能力考核得分情

况,进行不记名投票。获专家委员会半数以上专家同意的申请人

将确定为相应层级的实用型人才拟定人选。考核得分情况作为专

家评选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二十-条 经考核通过的实用型人才拟定人选,在市医管

中心网站公示 7天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人选由市医

管中心确定为实用型人才并获颁证书。

第二十二条 市医管中心负责将评选的实用型人才名单报市

人力资源保障局备案,纳 入我市实用型人才库管理。

第四章 实用型人才的管理

第二十三条 实用型人才实行岗位责任制和岗位聘用制管

理,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 5年 。'与 用人单位签订岗位聘用合

同,规定聘用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 确实用型人才的主要任务、

工作标准等有关问题。

第二十四条 实用型人才应履行以下岗位职责:

(一 )制 定个人、学科发展计划,提 出明确的建设发展方向

和目标;

(二 )在 学科建设、人才培养、行政管理等方面为上级有关

部门和医院决策提供意见;

— 6—(三 )I类 实用型人才须承担本领域青年技术骨干的培养任

务;

(四 )遵 守人才公租房和安居型商品房相关管理规定。

第二十五条 市医管中心负责组织用人单位向市住房建设局

申请定向配租实用型人才公租房,人才公租房应以就近原则安

刊}。

第二十六条 实用型人才符合安居型商品房购房条件的,用

人单位应及时通知并协助其按规定申请购买安居型商品房。

第二十七条 实用型人才有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需求的,

由市医管中心和用人单位共同协助解决。

第二十八条 实用型人才的一般岗位聘用、待遇保障和优先

培养等配套政策按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办理。

第二十九条 实用型人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 当取消资格、

收回证书并按有关规定取消或追回其所享受的物质待遇:

(一 )学 术、业绩上弄虚作假被有关部门查处;

(二 )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人才资格;

(三 )受 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并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四 )被处以刑事处罚;

(五 )出 现承担主要责任的一级医疗事故等重大差错,给 医

院造成严重损失的;

(六 )不 能正常履行职责的;

(七 )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八 )调 离市属公立医院系统的;

— 7一(九 )违反人才公租房和安居型商品房相关规定的;

(十 )无 法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各案手续的;

(十 一)其他经上级有关部门认定不适宜评定为实用型人才

的。

因前款第 (一 )、 (二 )、 (三 )、 (四 )项 情形取消资格的,不

再受理其实用型人才评定申请。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在评选过程中应当配合市医管中心和专

家委员会工作,按要求提供与评选有关的全部资料和信息,保证

所提供资料、信息的真实、有效。

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评选的,或 有其他违反本办法

规定的,情节轻微的,由 市医管中心责令其改正;情 节严重的,

追究用人单位负责人责任,并 限制其在一定时限内的招聘权限。

第三十一条 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评选规则和程序,不 得

违反保密规定擅自泄露评选资料、评选专家名单、评选结果,不

得向评选专家施加任何影响,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

益。有违反相关规定的,所在单位应调离其工作岗位。涉嫌违法

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对在评选过程中出现有违科学道德和弄虚作假

行为的专家将记录在册,并作为以后抽取专家参加评选时减少其

—8—获选率的参考依据,违规两次以上者将被取消其专家库成员资

格。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专家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定向配租人才公租房的申请指引由市医管中心

会同市住房建设局另行制定。

第三十四条 本细则由市医管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细则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抄送: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住建局。

深圳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综合管理部 ⒛14年4月 8日 印发

— 9—来源:

http://203.91.58.14/szpha/main?fid=open&fun=show_news&nid=362


    Self-control is courage under another form. 自我克制是勇气的另一种形式.
    By the street of "Bye-and-bye"one arrives at the house of "Never". 迁延因循,一事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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