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中医药大学及附属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省属高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方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厅局级。单位位于杭州市滨江区。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附属第三医院(浙江省中山医院)均为三级甲等医院,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浙江省新华医院工作地点为杭州市拱墅区,浙江省中山医院工作地点为杭州市西湖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浙江中医药大学及附属医院本次公开招聘6个岗位共6人,其中:浙江中医药大学管理岗位1人;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3人;附属第三医院(浙江省中山医院)2人。
(一)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浙江中医药大学及附属医院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不迟于2013年8月底)。
2、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3、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于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3月28日9:00期间,登陆浙江中医药大学网站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http://www.zjtcm.net,师资队伍/人才招聘报名系统),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在报名后3天内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未通过者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应于2013年3月30日9:00后通过网络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