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附属单位博士后管理小组,负责本单位博士后工作的考核。二、开题报告
1、博士后进站二个月内必须完成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应提出博士后在站期间科研工作的基本方案,包括科研课题、基本的技术思路、预期成果及可行性分析等。
2、经专家组评议并通过开题报告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认证,即可进入课题研究;如专家组认为开题报告尚未达到要求的,必须在一个月内重新做开题报告,届时仍不符合要求,予以退站处理。
三、 中期考核
1、博士后进站满一年,必须进行中期考核。
2、由博士后本人填写《 医学院博士后中期考核表》,并向所在单位专家组汇报一年来研究工作的进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计划。所在单位专家组对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前一阶段的研究工作情况及其它方面的综合表现进行评估,并对博士后研究人员下一步的研究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以促进博士后课题圆满结束。考核结果及有关意见报医学院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四、出站前考核
1、博士后出站前必须完成进站时所确定的研究课题,撰写并提交“研究工作报告”。
2、各附属单位对博士后人员进行评审和综合考核时,应先由博士后本人在考核会上做工作报告,汇报自己的工作情况,介绍已取得的主要研究成果。然后对博士后本人的研究工作做出鉴定意见。鉴定内容要注重对博士后在站期间思想政治表现、学风等方面的考核,并结合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的质量对其进行评定。考核结果及有关意见报医学院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由医学院博管办审定后报医学院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审批。
3、出站前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者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0元人民币,良好者给予一次性奖励6000元人民币,合格者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人民币。具体等级考核要求:
(1)优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A.以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身份申请到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含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和一等资助),并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被SCI、EI全文收录的论著2篇。
B.以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身份并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被SCI、EI全文收录的论著3篇以上。
(2)良好
以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身份申请到市级科研项目(含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二等资助和上海博士后基金资助)1项,并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被SCI、EI全文收录的论著2篇。
(3)合格
以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身份并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被SCI、EI全文收录的论著1篇。
4、出站前考核应附相关的材料,考核时如论文没有正式刊登出来,可以交稿件的录用通知。论文发表时间为进站到出站后一年内。
五、其他
1、以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身份并以第一作者在Nature
、Science等国际重要刊物上发表重要论著等特殊情况可授予特等奖,奖励额度另定。
2、对考核不合格的博士后,延长出站时间,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半年,延长期所需一切经费自行解决。
3、加强对各附属单位博士后工作的年度考核,对做出出色成绩的联系导师、单位给予相应的奖励。
本考核条例对从2012年1月1日起进站的博士后开始实行。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新华医院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新华医院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讨论稿)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博士后管理工作,吸引国内外优秀博士来医院从事一个阶段的研究工作,促进学科发展和学术交流,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及国家有关博士后管理的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 博士后管理机构
1、医院成立由分管院长、专家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博士后管理小组,由分管院长担任组长,全面负责博士后工作,包括博士后研究人员进出站及考核的评审工作。由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博士后的日常管理工作。
2、为每个博士后配备一名联系导师,并成立由联系导师担任组长的科研指导小组,全面负责审议博士后的研究课题开题、研究指导工作、考核和期满出站评审等有关工作。
二、 博士后人员的招收
凡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四十周岁以下的人员,符合交大医学院的相关规定的人员,可申请到相应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为保证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质量,必须坚持择优录取的原则。凡申请来院做博士后者,招收程序按照交大医学院博士后管理“实施办法”进行。
三、博士后人员的在站管理
博士后人员的在站管理按照交大医学院博士后管理“实施办法”进行。博士后人员系医院非编制的国家正式职工,在站博士后人员必须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
医院每年将组织考核,对博士后人员进站以来的工作进度、能力水平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医学院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备案、归档。考核结果不合格者,将作退站处理。
博士后人员在站工作期限为两年,期满后,必须流动出站,或去下一个站继续做博士后。博士后研究人员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最长不超过六年。
博士后在站工作期间,若未能在两年内完成预定任务时,可由本人及联系导师提前三个月提出延长在站时间的申请。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可继续在站工作,但一般不得超过一年。延长期博士后的工资、津贴、社保等所需一切经费均需自行解决。对申请延长者将从严审批。
四、博士后人员的待遇
博士后待遇按照交大医学院博士后管理“实施办法”执行。博士后日常经费标准每人每年10-12万元,其中医学院承担3-4万元/年,附属单位承担5-6万元/年,导师承担2万元/年。博士后日常经费主要用于工资、津贴、社会保险等。
博士后办理好落户手续后,医院给予建立保险账户,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公积金),缴纳住房公积金所需经费全部从博士后生活费中支出。缴费基数按照每年上海市基本社保标准缴纳。
博士后人员终止本站工作的下一个月起,停发工资、福利、津贴及社会保险等。博士后病、事假期的工资及福利等按医院正式职工同样处理。
五、博士后人员的课题申请
1、为使博士后研究工作得以顺利开展,联系导师必须有一定的科研经费,医院鼓励博士后本人积极申请科研基金。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的申请,按中国博士后基金会《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条例》、《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办法》及《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实施办法》执行。
(2)上海市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按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及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管理办法》执行。
2、对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所申请到的基金及资助,管理办法按医学院和医院科研管理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六、博士后人员的出站
博士后人员在站工作期限一般为两年,期满后应按时办理出站手续。医院规定,每位博士后必须以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博士后研究人员身份,以第一作者发表被SCI、EI全文收录的论著2篇及以上,其中1篇影响因子≥3分;或者以第一作者发表被SCI、EI全文收录的论著1篇,影响因子≥5分,方可申请办理出站手续。
出站考核及评审工作由医院组织。医院将邀请5-7位同行专家组成专家组,负责对博士后的工作报告进行综合评审,并由医院博士后管理小组领导综合评议后,填入《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内。出站前考核应附相关的材料,考核时如论文没有正式刊登出来,可以交稿件的录用通知。论文发表时间为进站到出站后一年内。
博士后逾期三个月无故不办理正常出站手续者,作自动退站处理。
七、本规定实施后,解释权归医院人力资源部。
八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
二〇一二年三月(修订)
博士后招收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陈琦玮
联系电话:021—25076101,来电时请说明是在91考试网看到的信息。
E-mail:xinhuamedhr@163.com
博士后申请(请点击链接)
来源:
http://sci.xinhuamed.com.cn/PostVacancies.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