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对应聘人员安排考察。对应聘前无工作单位的医务人员,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临床实践能力等。
5.考核招聘、体检与考察。由各地负责组织实施。
6.签订合同。由用人单位与特岗全科医生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签订情况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特岗全科医生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4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退回补助费用,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在医师注册和职称晋升等方面给予限制,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7.结果备案。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卫生计生部门对当地招聘情况进行汇总,形成正式备案报告,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卫生计生部门共同盖章后,于每年8月底前(2015年为12月底前)上报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备案。
四、人员管理
(一)岗位培训。对于未参加过全科医学知识培训的人员,由省卫生计生委免费组织岗位培训。
(二)注册上岗。特岗全科医生上岗前必须注册为全科医师(原有的执业范围保留),县级公立医院负责按程序办理执业医师注册手续或执业地点、范围变更手续,并及时安排上岗。
(三)人事档案和党团关系。特岗全科医生人事档案可由服务所在地的县(市)人才服务机构代理,党团关系转至服务所在单位。
(四)考核评价。绩效考核(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由服务所在单位负责,考核结果报县级公立医院备案。对成绩突出、考核优秀者,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予以考虑;对考核不合格者,降低补助标准和绩效工资标准,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五)人员去向。特岗全科医生聘期满后,鼓励留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按有关规定将其纳入常设岗位,并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优秀者可聘任到领导岗位。招聘的全科医生如果来自公立医院,服务期间由原单位保留其编制和身份,服务期满可回原单位工作;如果来自民营医院或原来无工作单位,服务期满可通过公开招聘到公立医院工作,招聘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五、保障措施
(一)服务期内,由中央和省级财政按年人均不低于4万元的标准安排岗位津贴,特岗全科医生年度考核合格后,由县级公立医院进行发放。市、县级财政可根据当地实际给予适当补助。
(二)特岗全科医生在服务期内纳入县级公立医院岗位管理,享受所在乡镇卫生院同等岗位职工的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对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特岗全科医生按国家规定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三)乡镇卫生院要为特岗全科医生提供相应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四)职称晋升时,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累计计算,享受一次提前一年晋升职称的优惠政策;晋升高级职称时,外语和论文不作硬性规定。
(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到全科主治医师岗位。
管城回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管城回族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4月28日
It takes ten years grow trees,but a hundred to rear people.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
An ague in the spring is physic for a king. 春天一场病,一年不服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