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三)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眉山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准考证号、性别、出生日期、学历学位、专业、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公示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备案(核准),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
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等,取消聘用。
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详见《岗位表》,受聘人员在服务期未满前,不得办理调(流)动。
《岗位表》中未明确具体招聘单位的岗位,受聘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再聘用到具体单位。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其他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眉山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公告由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十、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1.报名条件及政策咨询电话:
028-38168529、028-3856762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网站技术咨询电话(主要解决报名网站技术问题):
028-86626583、028-60662620(省人事考试中心)
028-38197202(眉山市人事考试中心)
3.公共科目笔试考务咨询电话:
028-86623723(省人事考试中心)
4.纪律监督电话:
028-38103695(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1.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2.2025年上半年眉山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3.报考须知
2025年3月7日
原标题: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5年上半年眉山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scpta.com.cn/content-61-A41EAB785A0EF94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