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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5年上半年眉山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一)
2020-12-22 00:40:30 【

因工作需要,眉山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和眉山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招考录用”栏目http://www.ms.gov.cn/zfxxgk/fdzdgknr/zkly.htm上发布。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后续公告在眉山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招考录用”栏目http://www.ms.gov.cn/zfxxgk/fdzdgknr/zkly.htm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基本情况详见附件《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不得报考情形: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名额

共计招聘266名。

具体岗位和条件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报名时间为2025年3月11日10∶00至3月17日18∶00。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责任。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填报信息。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阅公告,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聘岗位,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如实、准确、完整填写《2025年上半年眉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应聘人员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有疑问的,可拨打报名条件及政策咨询电话。

2.上传照片。应聘人员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考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二)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请在2025年3月11日10∶00至3月18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因信息填报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三)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后,应聘人员应于2025年3月19日18:00前完成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符合申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可减免笔试、面试、体检等费用,减免手续参照附件《报考须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务费减免。

(四)岗位调整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招聘名额后,该岗位报考人数与调减后的招聘名额之比应达到该岗位规定的开考比例。

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3月25日16:00前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和眉山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取消岗位的,所缴费用按照原支付路径退回。

(五)打印报名表、准考证

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费成功(含减免费用)的应聘人员,应于2025年4月15日09:00至4月18日24:00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保证字迹、照片清晰)、《报考信息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考试当天,应聘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考试。

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六)提醒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网络报名成功不代表应聘人员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综合类岗位公共科目笔试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卫生类岗位公共科目笔试为《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或《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总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综合类岗位:

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综合能力测试》成绩×50%)+政策性加分

卫生类岗位:

笔试总成绩=《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政策性加分

笔试总成绩=《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政策性加分

2.考试大纲

(1)公共科目笔试《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的考试内容详见2024年2月8日发布的《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

(2)《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或《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的考试内容详见2014年4月22日印发的《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

(3)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政策法规”条目查阅或下载考试大纲。

3.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4.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5年4月20日。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5.笔试原始成绩查询

公共科目笔试原始成绩于2025年5月20日左右分别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对公共科目笔试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申请核查,逾期不再受理,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眉山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此次笔试将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此次参加眉山市事业单位公招考试相同科目所有参考人员有效笔试成绩的平均分×80%。政策性加分不计入计算平均分,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成绩不作为有效笔试成绩计算平均分。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6.政策性加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应于2025年5月20日-5月23日工作时间将相关材料交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科(地址:眉山市东坡区学士街268号,联系电话028-38168529),以便审查。

具体加分条件、提交资料详见附件《报考须知》。

7.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按照3:1的面试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岗位招聘名额,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平均分以及合格分数线、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由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5年5月28日前在眉山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二)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由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进行。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按面试规定比例,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截止前,职业(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尚未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可以报考。

面试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25年5月28日前由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眉山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注意查阅。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相关手续见附件《报考须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由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应聘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由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凭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公招下一环节。

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四)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眉山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并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

六、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各招聘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员,其他应聘人员依次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历层次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集合地点由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眉山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复检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二)考察

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应当向考生说明相关理由。

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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