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公开增发新股的定价原则是什么?
(3)如果要使方案三可行,企业应在净资产、累计债券余额和利息支付能力方面满足什么条件?计算每份债券价值,判断拟定的债券发行价格是否合理并说明原因。
(4)根据方案四,计算每张认股权证价值、第5年末行权前股价;假设认股权证持有人均在第5年末行权,计算第5年末行权后股价、该附认股权证债券的税前资本成本,判断方案四是否可行并说明原因。
【答案】
(1)①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计算依据);
②拟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30%;
③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2)
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1个交易日的均价”的原则确定增发价格。
(3)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1000×9%×(P/A,10%,10)+1000×(P/F,10%,10)
=90×6.1446+1000×0.3855=938.51(元)
债券价格950不合理,因为高于内在价值,投资人不会接受。
(4)每张认股权证的价值=(1000-938.51)/20=3.07(元)
第5年末行权前的公司总价值=(10000×10+16000)×(1+12%)5=204431.64(万元)
第5年末债券价值=1000×9%×(P/A,10%,5)+1000×(P/F,10%,5)
=90×3.7908+1000×0.6209=962.07(元)
发行债券总张数=16000/1000=16(万张)
债券总价值=962.07×16=15393.12(万元)
第5年行权前的股权价值=204431.64-15393.12=189038.52(万元)
第5年行权前的股价=189038.52/10000=18.90(元/股)
第5年末行权后的公司总价值=权前的公司总价值+行权现金流入
=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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